《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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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卷烟综合税负预计达65.6%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015-06-05 15:50:14 来源: 国家烟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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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是重税产品,是国家财税的重要来源。
  
  今年5月10日,我国再次提高卷烟消费税,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到11%,同时增加了0.005元/支的从量税。此次提税后,预计今年我国卷烟综合税负将达到65.6%。
  
  我国烟草企业向国家财政上缴的种类有哪些?每年上缴财政总额有多少?我国卷烟税负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水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
  
  记者:李副所长您好!作为实行专卖专营体制的烟草行业,必须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国烟草企业践行“两个至上”和向国家财政上缴的种类情况。
  
  李保江:你说的对,专卖专营是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的特殊管理体制;坚持“两上至上”,是烟草行业的共同价值追求,是烟草行业肩负的重大责任。
  
  从国际上看,国外烟草企业一般只需上缴税收。但由于税收体制和企业性质不同,我国烟草企业除了向国家上缴税收外,还要上缴其他一些名义上不属于税收、但实质上具有税收特性的收益。
  
  目前,我国烟草企业上缴国家财政的种类,主要包括税收和专项收益两大部分。
  
  具体来讲,税收类包括七种:
  
  一是烟叶税。烟叶税是我国目前唯一保留的农业类税种,纳税主体为烟草公司,计税依据为向烟农收购烟叶的价款(含补贴),税率为20%。
  
  二是消费税。我国目前共对十四类产品征收消费税,其中烟类产品消费税税负最重、税额最高。自今年5月10日开始,国家在生产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同时对甲类卷烟按56%的税率、对乙类卷烟按36%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同时对所有卷烟按11%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对雪茄烟和烟丝,国家分别按36%和30%的税率在生产环节征收从价消费税。
  
  三是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的主体税种,烟草行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与其他行业基本相同,税率为17%。
  
  四是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烟草企业上缴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之和,适用税率为7%。
  
  五是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和纳税方式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附加率为5%。
  
  六是进口关税。不同类型的烟草制品税率不同,其中由烟草制成的卷烟按进口额的25%征税。
  
  七是企业所得税。与其他行业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相同,税率为25%。
  
  除了上面说到的七种税,烟草企业上缴国家财政的还有两种专项收益。
  
  一种是国有资本收益。自国家开始收取国有资本收益以来,中国烟草总公司均是按当年最高征收比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其中2008年上缴比例为10%,2010年提高到15%,2012年提高到20%,2014年提高到25%。
  
  第二种是专项税后利润。根据国务院决定和财政部要求,近年来中国烟草在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后,还须向中央财政上缴专项税后利润。其中2013年上缴400亿元,2014年上缴4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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