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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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

2015-06-15 21:25:37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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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周活动6月15日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做了十分重要的讲话。

  汪洋表示,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的发布,标志着食品安全工作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又迈出重要一步。

  汪洋说,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广大生产经营者要熟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保障质量安全的溯源、召回等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技能培训,真正让尚德守法成为食品从业人员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行动准则;要通过惩罚性的赔偿制度,法人负责任制度,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

  对于监管部门,汪洋表示,政府要提高依法监督的水平。对那些利益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要严肃惩处,切实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社会秩序。

  “信息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也是对诚信建设最大贡献”,汪洋说,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产品抽检信息和消费者警示信息,及时曝光违法食品生产企业,让不法分子如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

  汪洋还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政府要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参与政策措施,搭建公共参与平台桥梁。政府要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约束,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咨询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上特殊作用。政府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严肃、理性、具有建设性的监督。

  目前,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统领下的食品抽检信息的公开当前已较为完善,但对于食品安全行政案件的公开尚有很大空间可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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