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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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县把食品安全课堂搬进法庭

2016-08-08 17:35:4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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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吴传东 韦昌惠
  本刊记者从海南食药监局获悉,日前,屯昌县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魏某某在生产的米粉中非法添加硼砂和铝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时,安排米粉、面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从业者127人旁听。这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宣传教育方式,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是净化食品市场秩序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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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2日,在海南省食药监管局部署的春节前米粉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屯昌县食药监管局经对坡心镇魏某某自制出售的散装米粉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所抽样品硼、铝项目均不合格。屯昌县食药监管局即对魏某某涉嫌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月25日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于7月29日开庭审理。

  经过庭审,被告人魏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痛哭流涕地表示“以后就算是做,再也不敢乱添加了”,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魏某某与其家属告别时,一家人情绪失控的场面触动了在场的旁听者,多位作坊业主表示“没想到非法添加行为后果会这么严重”。

  魏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的公开审理,震慑了屯昌县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屯昌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为此,海南省食药监管局专门给屯昌县人民法院致书面感谢信, 点赞该院开了公开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邀请从业者旁听的先河,并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公开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时,能够采用电视直播等有效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增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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