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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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食药监局 确保肉制品监管取得实效

2016-09-12 10:52:1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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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治理肉制品兽药残留工作要求,结合该市工作实际,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查原料肉及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风险治理,严格追根溯源,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从5月中旬至今,该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控制、生产加工工艺环节、产品出厂检验、加工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生产条件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禁止企业从不具备资质的商贩手中购进来历不明肉品原料,严查企业使用来历不明或者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加工肉制品行为。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组织生产,改进生产环节存在的细节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检力度,对被检查企业的10批产品都进行了抽样,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肉制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排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监督辖区内冷冻仓库和肉制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的同时,对辖区内所有市场、超市、冷库等经营场所深入排查,要求经营业户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原料台账,健全完善肉品溯源管理制度。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法肉品上市销售。

  对餐饮企业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该局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肉品的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建立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要求餐饮企业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索证索票、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做到来源可查。严禁购进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肉制品企业834家,未发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行为。今后,该局将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培训、媒体宣传、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提高对兽药残留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守法经营和科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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