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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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7-02-20 10:08:1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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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哈尔滨市局加大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 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安全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节前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在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强了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加大了节日上市食品的抽检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一是加大了对冰雪大世界、雪博会及中央大街等冰雪旅游景点、接待场所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特别是对接待广大游客较多的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的高风险品种(水产品、餐饮具、火锅底料)的监督抽检。二是加大了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节日上市食品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三是行动迅速,效果显著,为科学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共采集食品样品694份,已完成监督抽检报告225份。其中:汤圆65批次,合格率100%;水果、蔬菜51批次,合格率100%;皮冻10批次,合格率100%;白酒23批次,合格率100%;糖果20批次,合格率100%;淡水鱼(养鱼水及鱼)10批次,合格率100%;餐具46批次,4批次大肠菌群超标,合格率91%;豆芽12批次,6批次检出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合格率50%。该局立即组织启动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向社会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牡丹江市局节日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实现“零事故”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春节期间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和“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长假7天该局未收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春节期间,该局组织开展了多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承接“年夜饭”和大型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指导,通过登记备案、重点检查、现场抽检等措施,坚决遏制了“年夜饭”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消费者饮食安全。

  同时,该局充分发挥全国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做好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的准备工作。该局严格每天按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节日期间,未接到食品安全投诉,未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春节前,该局就已启动“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飞行检查,共分五个检查组,采取不提前打招呼、直奔被检查地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有效地遏制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佳木斯市局 全力打好“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攻坚战

  元旦、春节过后,为巩固两节期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取得食品安全监管成果,持续打好“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攻坚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元宵节前夕,深入开展元宵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全力保障百姓饮食安全。

  抢前抓早,精心谋划。春节过后,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桐振召开局长办公会,总结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元宵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元宵节食品市场检查要上下一盘棋,要以元宵等热销食品为重点,局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导,食品各相关科室抓环节牵头负责,县(区)局抓日常监管的总体工作要求。同时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推动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元宵节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元宵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台账记录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预包装、散装元宵的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不合格及过期食品;是否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储存食品等。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该局对元宵、水果、蔬菜、饮料等节日热销进行质量监督抽检。据统计,全市共计抽检元宵等食品188个批次,合格率达99%。

  上下联动,交叉互查。2月10日,该局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由食品药品安全总监韩光伟带领各区市场监管局主管局长、部分市、区执法人员对全市元宵节食品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检查生鲜连锁超市3家,金三角、西菜市、百隆市场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取缔街边现场制售元宵生产经营者1户。市电视台《佳话民生》、《佳木斯日报》给予了专题报道。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还通过《佳话民生》、《佳木斯日报》发布元宵节消费安全提示,公布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

  大庆市食药监局发布元宵节消费安全提示

  元宵节前夕, 传统食品元宵开始热卖,为了让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节日食品,近日,大庆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安全提示,市民选购元宵时要观其“形”、识其“色”。

  首先,对于没有过多购买经验的消费者来说,可以选择“正规销售商+知名品牌”。尽量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选择质量好、知名度高的产品,谨慎购买街边摊点的产品,既没有经过食品质量安全检查,也没有完善的储存条件,容易导致食品的“二次污染”。其次,购买前认真查看食品包装情况。选择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产品无破损和变形的产品;同时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有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购买“无糖”元宵时,要看清产品配料中是否含有蔗糖、白砂糖、葡萄糖等可能导致血糖升高的成分。另外,市民购买散装元宵必须做到观形色、试手感,注意质价相符,切勿贪图便宜,尽量不要购买价格过低的元宵。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索要留存购物凭证,一旦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可以作为维权依据,并拨打12331举报。

  鸡西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肉类及肉类制品监督管理

  为加强肉及肉制品的监督管理,鸡西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

  强化对畜禽屠宰和检疫环节的监管。畜牧部门负责重点检查畜禽产品中违法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和“瘦肉精”以及病害畜禽等屠宰违法行为。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加大养殖环节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物品非法添加的监督抽检力度;继续加强屠宰检验检疫环节监管,严格执行“两证两章”管理制度。驻场检疫人员要严格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执行检疫制度,严禁只出证不检疫、一样多检、弄虚作假等行为。监督屠宰企业制定屠宰环节“瘦肉精”的自检,加强对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避免病害肉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切实规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包括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及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类及肉制品,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流入市场。严禁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的肉及肉制品。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重点区域、单位、品种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城市执法部门负责对政府指定区域外的肉及肉制品流动摊贩进行查处、取缔。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畜牧部门、城市执法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从严查处私屠滥宰,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腐败变质及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普及肉及肉制品安全知识,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监督,实现社会共治。

  鹤岗市局 “八查八看”抓好大米食品生产监管

  近日,为保障鹤岗绿色大米品牌和信誉,鹤岗市食药监局对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排查。

  该局通过“八查八看”做到严格监管。一查生产者主体资格,看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大米外包装标识标注,看是否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三查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看生产设备定期维修清理记录,设备使用状况是否良好,企业是否安装用豆油等油脂抛光大米和医用滴管来添加香精等设备;四查库房,看是否存放大米香精、石蜡、油脂等不允许添加物质;五查进货台帐及进货检验记录,看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对进厂的原粮进行检验,检验记录是否齐全;六查原料库,看是否存在陈粮冒充新米现象;七查成品库,看产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使用其他厂家包装袋灌装大米行为;八查出厂检验记录,看大米出厂时是否进行了检验,检验记录是否齐全。

  七台河市局“五措并举”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保安全

  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相关工作部署,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全市食品生产源头监管保安全。

  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食品企业监管重点和频次。在全市食品生产环节确定酒类、肉制品类高风险重点食品企业15家,每周至少检查1次;其它高风险食品企业22家、中风险食品企业21家、低风险食品企业29家,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合理确定监管频次,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市局食品生产科检查人员对该市天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盛达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企业的各个生产车间、生产流程、进货台帐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台帐时发现存在台帐记录不规范,分类不合理等问题;在检查生产车间时发现有的原料缺少质检报告,有的委托加工的产品包装箱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

  坚持持续培训,着力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按照“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契机,市局对下属6个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分轮开展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内容,并印制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发放各分局使用,进一步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风险认识和监管业务能力。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升源头治理水平。积极落实食用植物油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市局对全市7家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宣贯,要求企业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用植物油追溯管理记录表填写各项记录,做到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同时,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10家,抽检产品10批次,进一步全面摸清了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状况,消除了瓶、桶装饮用水微生物、重金属、溴酸盐等指标超标的安全隐患,严格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事前许可,进一步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创建优良办证环境,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证时限,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许可证,为全市食品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办证环境。2016年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3张,变更2张,期满延续16张。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实施企业责任约谈制度,约谈问题严重、问题较多的企业,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检查发现的不能承担食品生产责任的企业,2016年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6张,切实维护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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