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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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陈食药监管所以“三个结合”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大排查

2017-08-27 16:51:5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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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峰 盛亚虚 本刊记者 蔚宏奎

连日来,汾陈食药监管所以省、市、县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为抓手,深入村庄走访调查,认真排查食药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辖区食药安全。

             食药安全大排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为了切实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大力营造食药安全环境,汾陈监管所每周召开一次协管员例会,解读食药安全形势和食药安全法律法规、讲解日常监管知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进一步明确协管员职责任务。不定期召开生产、流通、餐饮、药品零售、医疗机构法律知识培训,明确责任、楔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形成人人关心食药安全、人人参与食药安全、人人争当食药安全模范的舆论氛围。
             食药安全大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汾陈食药监管所注重发挥协管员作用,以行政村为单位深入排查无证经营、超市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品、散装食品及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规定,在对古庙会食品流动摊贩检查时,要求食品经营者提供健康证明,检查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防蝇措施;社会餐饮、养老机构食堂是否购进或使用地沟油、回收油、罂粟壳、含铝泡打粉等;生产企业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违规或超标准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药店是否经营过期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药品,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医疗机构药房是否配备温湿度计和药品阴凉柜,精、麻、毒、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食药安全大排查与查办案件相结合
在案件管理过程中,汾陈食药监管所从社会共治角度入手,细查案件线索,严查无证经营、制假售假、“一非两超”、索证索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指导,限期整改,对危害群众食药安全的违法行为,果断立案查处,形成以快检为手段,以案件为支撑,及时消除食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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