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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 打造食品安全工程 保障人民吃得放心

2017-11-01 16:37:5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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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许昌市

  打造食品安全工程 保障人民吃得放心

  ——许昌市召开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

  陈贯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今天上午9时,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许昌广电大厦11楼的许昌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许昌市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

  众多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郭雯主持。会上,许昌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庆华,就许昌市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刊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初,许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就把 “ 在许昌市区餐饮店相对集中的街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打造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提升400家小餐饮示范店 ” 确定为保食品安全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府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专项补贴资金400万元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项工作进程中,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详细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方案、台账,坚持严格标准,促进规范提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许昌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已全部完成。许昌市的六一路、八一路、前进路、五一路、智慧大道、学府街、安和街、南海街、瑞贝卡大道、魏庄街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均树立起“食品安全示范街”的标牌,向400家已经达标的餐饮店颁发了“餐饮示范店”公示牌,此项民生实事工作比计划提前三个月完成。通过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许昌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店容店貌、卫生状况、服务水平等都有明显提升。

  据吕庆华副局长介绍,许昌市食药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食品安全规范实施到位。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操作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打击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达到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或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的要求。

  二是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监管人员责任,许昌市食药监局对餐饮店改造提升情况不间断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每月通报各分局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许昌市食药监局纪检监察室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和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相结合,形成自查自检常态。

  三是社会共治推动到位。餐饮示范店悬挂“餐饮示范店”公示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许昌市食药监局印制发放《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告知书》《致市民的一封信》等材料,让餐饮服务单位消除顾虑,激发其参与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餐饮量化分级中达到A、B级单位不断增多,涌现了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引导小餐饮店迈向“正规化”。

  五是辐射发展全面提升。推动许昌市区360美食广场、襄城县“明清古街”等特色餐饮提升,打造成为许昌亮丽的餐饮文化风景线;各县(市)同步建设餐饮示范街,各乡镇重点打造2至3家农村餐饮示范店,目前已建成223家农村集体聚餐定点饭店,由此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还得知,在今后的工作中,许昌市食药监局将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审,确保创建标准不松懈,创建成果不流失,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 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的转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安全。

  本刊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许昌市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辖区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许昌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取得了令称赞的成绩。

  一是投资3000万元的许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已纳入“智慧许昌"重点建设内容 ;

  二是在河南省食药监系统率先成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了许昌市中心城区600余家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项目;

  三是率先在全国把"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引向农村。

  截至本刊记者发稿之日,许昌市有1025家餐饮单位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数量质量均居河南省食药监系统第一,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荣获许昌市人民政府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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