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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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传统保险升级为 食品风险解决方案

2018-01-30 13:05:5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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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首家食品安全保险平台“食在保”创始人孙尧
 
  本刊记者 许金根 张少均
 
  在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同治理的趋势下,保险业能否参与其中发挥作用,令人关注。虽然新《食品安全法》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从现状看,效果并不理想。是食品安全风险不需要保险,还是保险无法治理食品安全风险?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内首家食品保险平台“食在保”的创始人孙尧先生,请其对食品安全保险的现状、如何通过创新改变传统保险、使保险成为治理食品安全风险的新路径等问题谈下自己的看法。
 
  记者 孙总,你好!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食在保”是一个怎样的平台?建立这个平台有何意义?
 
  孙尧 “食在保”是一家专注于食品领域的保险平台,首先是食品安全保险。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需要保险的参与,但传统保险主要是事后损失补偿,并且在产品、定价、营销、服务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食在保”的创始团队来自于食品、保险、法律等专业领域,我们致力于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保险定制、风险预防、事故应对等服务,将保险升级为食品相关风险的综合解决方案,不仅能转移风险,更能治理风险。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采取互联网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从而促进食品安全保险的普及。
 
  记者 大众对食品安全事故有相当了解,但对食品安全保险并不太清楚,这似乎是个很专门的领域。请您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孙尧 食品安全保险,是在食品不安全因素造成各种损失时,由保险承担补偿的机制,是对食品安全风险的保障,而不是保证食品安全。大家知道,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历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物流运输、销售、餐饮等众多环节,无论是食用农产品、工业食品还是餐饮食品,如果因食品不安全造成消费者食源性疾病等人身损害,那么农场、生产厂、销售商、餐饮店等须依法赔偿。有的面临消费者直接索赔,有的面临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追偿,如果事先参加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可帮这些生产经营者分担赔偿。其次,如果因食品不安全需要退换货和召回,也有食品安全退换货和召回保险可帮生产经营者分担损失。第三,消费者因食品不安全造成意外损害,如果事先参加食品安全意外保险,也可获得保险补偿。此外,食品相关的产品如包装制品、生产投入品如农药、生产加工设备等,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还有一些与食品企业安全相关的保险,如生产经营场所、物流运输等发生事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有相关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可提供保障。
 
  记者 举个例子,著名的“三鹿奶粉”食品安全事件,保险可以发挥多大作用?如果当时有保险,可以获赔吗?
 
  孙尧 奶粉生产和销售企业,因不安全奶粉造成婴幼儿身亡、伤残、疾病等损失,须依法赔偿。如果事故原因不是这些企业自身(销售企业被索赔人身损害损失也要承担责任的)的故意行为,事先参加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那么企业就可获赔,消费者的损失就有了充分的保障。此外,如果婴幼儿家长为小孩购买了食品安全意外保险或健康保险,也可获赔。但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保险公司提供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险合同条款的免责事项中,对“故意”等概念的约定存在模糊问题,理赔时可能产生争议。
 
  记者 这么说,食品安全保险产品本身也有“安全”问题。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保积极性普遍不高,是否与此有关吗?
 
  孙尧 目前食品安全保险存在的问题,可从供需两方面来分析。对需求方,参加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避免损失。但更重要的是预防风险、避免事故发生。人们对食品安全保险普遍不了解,实际获得保险赔偿的案例少,因此造成了有效需求不足。从供给方来说,食品安全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小、收费不合理、投保手续繁、销售渠道少、理赔不明确、也很少提供客户有价值的服务,这样又抑制了有效需求。
 
  记者 听说政府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比如台湾)实施强制保险,这是否能促进食品安全保险的普及?
 
  孙尧 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应当大力普及。从现实来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出台了一些鼓励性文件,有的地方政府为学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购买保险、提供保费补贴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政府采购保险项目未通过竞争性选择,财政支出的效能不高;有的保险公司结成利益联盟,阻碍了市场创新。目前看来,政府部门的良好愿望并未实现,市场需求尚未真正启动。只有政府鼓励是不够的,我认为应该首先从保险业自身做起,通过改进传统保险方式,激发有效需求;待需求放大,又进一步促进传统保险升级,形成良性循环。政府部门宜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创新。“食在保”就是我们在食品安全保险领域对改变供给侧所做的创新尝试。
 
  记者 “食在保”开展了哪些创新,是否获得了市场认同?有哪些具体案例?
 
  孙尧 “食在保”出生时间不长。我们已经为浙江省食品监管部门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了决策咨询、设计了全省保险合同示范文本;协助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完成了产品备案,与多家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公平的、“无霸王和陷阱条款”的保险产品;设计了与我国食品行业风险特点相适应的保险定价方法;为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提供了食品安全服务;为台州、杭州等地的食品安全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采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了招标咨询、配套安全服务;为团餐企业、食材配送企业、互联网食品销售企业、新型食品生产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等提供了保险定制服务。最近,我们开发了保险业的“食品风险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线上和线下方案,对传统保险进行全面提升。
 
  记者 您提出的“食品风险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孙尧 我们的食品风险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定制保险,为客户提供保险合同条款设计、保险购买方案设计、选择保险公司等服务,帮客户获得放心与合适的保险;二是预防风险,为客户提供安全体检、疑问解答、安全培训、认证咨询等服务,帮客户预防风险的发生和损失;三是应对事故,为客户提供应急建议、保险理赔协助、法律援助、损失公估等服务,帮客户在万一发生事故时有效应对。
 
  记者 “食在保”作为互联网上推出的食品安全保险平台,进行线上服务,请问它有哪些特色?
 
  孙尧 通过互联网提供创新的保险服务,是我们创新的重要内容。我们于近期推出的网购版的食品风险解决方案,包括一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线定制保单、一份食品安全风险在线预防计划、一份食品安全事故在线应对计划,是“三合一套餐”。从性价比看,较传统保险有明显的优势。从田间到餐桌的九类中小食品生产经营者,都可在线购买该方案、在线获得各项服务。
 
  记者 您提到的定制保险,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概念,请问具体如何定制?
 
  孙尧 的确,目前不少保险机构都在推出定制。我们的定制首先会更多地考虑到客户的利益。其次,不同于一些保险机构主要为客户提供投保方案——例如选择险种、确定保险金额等条件、预算保险费等,我们还提供新险种开发、合同条款设计、定价方法设计的深度定制。要做到这样的深度定制,既需要我们对客户风险和需求的充分认知、对保险技术的有效运用,也需要与保险公司的有效沟通。
 
  记者 “食在保”对食品安全保险配套服务非常重视,请问这是为什么?
 
  孙尧 这正是我们的创新价值所在。传统保险主要是损失补偿,这属于事后的救济方法,是一方获得。而风险预防服务是积极的风险治理,风险降低了,对保险双方都有好处,是共赢的选择。再者,发生事故后传统保险提供的只是财务补偿,而客户更需要的是妥善处理事故,帮助客户处理事故减少共同的损失。这些安全服务的成本,既可以与保险费综合考虑,也可以额外收取,这是市场所决定的。但是否提供,则取决于经营理念、运营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记者 “食在保”的创新,显然对传统保险业构成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与保险公司有效合作吗?
 
  孙尧 坦率而言,我们的创新一开始并不受保险公司的普遍欢迎。我们对传统保险产品的改进,动摇了保险业的习惯做法和潜规则,有的保险公司很难接受,有的则观望动摇。但我们也找到了支持者、合作者,因为这样的创新产生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保险领域形成新的市场格局。在客户力量的作用下,目前我们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未来,市场竞争与合作将始终伴随我们,这促使我们进步,更好地适应市场。
 
  记者 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预祝“食在保”的创新,能促进食品安全保险的发展,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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