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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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开展年夜饭供餐单位和食品市场安全检查

2018-02-13 14:29:2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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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开展年夜饭供餐单位和食品市场安全检查
  
  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朱大治 本刊记者 候庆山
  
  2月12日,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滨带领检查组开展年夜饭供餐单位和食品经营市场质量安全检查,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快乐、平安的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很多人选择在外面吃年夜饭,针对年夜饭的供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春节期间是我市的旅游高峰,对供餐单位以及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排除安全风险隐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尤其是保障餐饮的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检查组对爱建商圈的外婆居烤鸭店和天顺源火锅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加工制作场所整洁,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
  
  2017年,全市开展了餐饮企业量化分级评定,目前已有14000余家餐饮业悬挂了代表餐饮食品安全等级优秀、良好、一般的脸谱(大笑、微笑、平脸)公示牌,提示消费者要“寻找笑脸就餐”。
  
  检查组对南岗区人和革新地下市场进行了检查。对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现场制售)核发的食品品类、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条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生鲜肉、水果、蔬菜、水产品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进货来源(进货票据、生鲜肉检验检疫票据)及进货台账记录、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经营条件保持等情况。
  
  餐饮环节消费提示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预警提示:欢度佳节之际勿忘饮食安全。
  
  一、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提示:
  
  1.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不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做到“量力而行”。
  
  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日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立即离开岗位。
  
  3.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及肉制品的采购和验收,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4.依法诚信经营,杜绝不法行为。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毒蘑菇或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5.承办大型酒席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必须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1.尽量选择“笑脸”和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就餐。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级、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2.家庭用餐时,四季豆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3.在家自办宴席的,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具和接触熟食制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时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禁使用亚硝酸盐;外购的改刀熟食若放置时间过久要重新彻底加热。
  
  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措施
  
  1.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群体性发病症状相似,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2.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相关部门调查认定。
  
  节日期间,哈尔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市民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可随时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流通环节消费提示
  
  一、通过公示情况选择购物场所
  
  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区域内的日常消费量大的中心市场和商超购买食品,通过商家依法公示的证照和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情况选择购物场所,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越少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越低,购物更安全。
  
  二、通过包装标签选择所需食品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通过标签,认真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通过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判断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三、保存购物凭证合法维权
  
  建议消费者保留好购买食品的有关凭证,一旦发生问题,可依法投诉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问题,可直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也可直接到涉及商家所在市场监管所直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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