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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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第3号提示

2018-03-22 16:04:3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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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韦昌惠
 
  随着春季来临,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一些常见食材,如果烹调方式不当,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还有一些有毒物,误食后可能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海南省食安办现发布2018年第3号提示如下:
 
  一、警惕易中毒食物
  东北油豆角
 
  生的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一般2~4小时发病,最快数分钟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此外还有头晕、胸闷、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提醒公众尤其是食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具体方法为: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洗净的油豆角浸在开水中,至水再次沸腾后,煮一段时间,待油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口感没有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此外,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毒素含量较高,要予以去除。
  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含有一种叫秋水仙碱的毒素,经肠胃吸收氧化为“二秋水仙碱”,有较大毒性。中毒症状为口渴、喉咙有烧灼感、发热、呕吐、腹泻、腹疼和肾衰竭,还可能伴有呼吸衰竭甚至导致死亡。建议食用前将鲜黄花菜在开水中焯一下,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再行烹调,可保安全食用。
  未煮熟烧透的豆浆
 
  未煮熟烧透的豆浆不宜饮用,否则对人体有害,甚至可能引起中毒。生豆浆中含有皂甙、胰蛋白酶抑制剂和维生素A抑制剂等,对消化道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可引起充血、肿胀和出血性炎症,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症状,还可抑制蛋白酶致甲状腺肿等毒副作用;胰蛋白酶抑制能选择性地与胰蛋白酶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从而使胰蛋白酶失去活性,致使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的过程中受到抑制,妨碍膳食中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降低豆浆的营养价值。应通过充分浸泡、磨细、过滤、加热等处理方式,来消除胰蛋白酶抑制剂的不利影响。生豆浆加热到80℃~90℃时,会出现大量的白色泡沫,这是一种“假沸”现象,此时的温度还不能破坏豆奖中的皂甙物质。正确的煮豆浆方法应该是,在出现“假沸”现象后继续加热3~5分钟,使泡沫完全消失,煮熟烧透后方可安全食用。
  木薯
 
  木薯中可以析出游离的氢氰酸,食用未经去毒或去毒不完全的薯块可能会引起中毒。主要临床表现为组织缺氧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出现呼吸、回流中枢麻痹甚至导致死亡。正确食用方法为:先剥去内皮,反复煮沸,能祛除内皮约90%氢氰酸,煮木薯的汤不能饮用。或者将木薯先在清水中浸泡6天,每天换清水1次,然后再切片、晒干备用或煮蒸食用。
  发芽的土豆
 
  发芽的土豆会产生一种叫龙葵素(又称茄碱)的毒素。如果一次性吃进200毫克龙葵素(约半两已变青、发芽的土豆含量),15分钟至3小时就可发病。最早出现的症状是口腔及咽喉部瘙痒,上腹部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苦葫芦瓜
 
  葫芦瓜又名瓠瓜、瓠子、蒲瓜等,通常味甜,但也有极个别葫芦瓜由于生长过程中受异常气候及土壤等因素影响,产生变异,携带苦味基因。甜葫芦瓜有大量糖分、蛋白质、有机酸和多种维生素,可以放心食用,但苦葫芦瓜含有一种植物毒素——碱糖甙毒素,苦葫芦瓜的毒素受热不易破坏分解,食用数小时后就会发生口干、头昏、恶心、乏力、嗜睡等症状;严重者则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脱水,甚至带有脓血等类似于中毒的症状。
 
  如果不小心误食了“苦葫芦瓜”,可以先多喝点浓茶,冲洗掉胃部毒素,如果反应强烈就要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药物,医院主要采用催吐、利尿等方法对症处理。关于网络上流传的“喝蛋清”解毒的方法,建议不要尝试。
 
  二、勿食有毒动植物
  河豚鱼
 
  河豚鱼,又称“河鲀”“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河豚鱼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导致人员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潜伏期一般为0.5~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和购买河豚鱼及其产品。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产品包装上附带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养殖的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铜铸蟹
 
  铜铸蟹,又称铜铸熟若蟹,头胸甲壳呈横卵圆形,背部隆起分区明显,表面光滑。全身表面呈青绿至紫褐色,其间有白色,褐色与青橙色的不规则花纹,形成特殊的斑驳色彩。甲长约5公分、宽约10公分。可能含有麻痹性生物毒素,中毒病人表现为口唇、手脚发麻,步态不稳等症状。
 
  蟾蜍
 
  蟾蜍是两栖动物,俗称癞蛤蟆,身体表面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其分泌出来的黏液含有剧毒,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产生严重损害。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出现昏迷,甚至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蟾蜍的毒性物质,不单存在于耳下腺和皮肤腺,其毒性物质还存在于肌肉、肝脏和卵巢。蟾蜍可作中药,但必须通过加工。含蟾蜍成分的中药如果过量服用,也会导致中毒。
 
  为防止中毒,切勿随意食用蟾蜍,购买食用蛙类时要辨清青蛙与蟾蜍,慎防中毒。餐饮单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目前对蟾蜍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发生误食蟾蜍中毒,应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皮肤染毒也要迅速用温开水冲洗,并尽快到医院就诊。
  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麻风果
 
  麻风树又名假花生树、青桐木、黄肿树、臭油桐、亮桐、水漆、桐油树等,属大戟科灌木,高3~4米。果子呈长圆形、灰黑色。麻风树全株有毒,茎、叶、树皮均有丰富的白色乳汁,内含大量毒蛋白,但以果子含量最高。食用2~3粒即可中毒,食用7~8粒可致死。进食麻风树果子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也可出现畏寒、发热、腰痛、酱油色尿、黄疸、贫血等溶血症状。部分患者还可能出现皮肤干燥、口干、面部皮肤潮红、瞳孔轻度扩大,心率快等症状。请勿自采自食麻风果,以免误食发生中毒;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或药物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学校及家长要教育学生勿采摘麻风果,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麻风果中毒事件发生。
  洋金花
 
  曼陀罗又称疯茄儿,其花称洋金花,是常用的中药之一。洋金花种类很多,各地称呼也不一致,为一年生的草本,大多是野生,全株有毒,主要成分是莨菪碱、阿托品及东莨菪碱等生物碱。各种洋金花所含毒性成分及含量各不相同,根、茎、叶、花、果实含毒量也不等,以种子含毒量最高。误食种子,浆果或幼苗可引起中毒。患者主要表现有口干、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皮肤干燥、潮红、发热,心跳加快、呼吸加深、血压升高、头痛、头晕、烦操不安等症状。要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教育儿童识别并不吃曼陀罗的浆果,防止曼陀罗的种子混入可食豆类,防止曼陀罗的幼苗、叶子混入菠菜等蔬菜中,在食用菠菜等蔬菜时,要挑除菜叶中的杂草杂叶。
  野山芋
 
  野山芋又称海芋,全株有毒,以茎块毒性最强烈。野山芋根茎含有生物碱和草酸钙,又称含毒皂甙;另一种毒性成分带有刺激性的辣味,生食叶和根都会引起口腔、舌强烈刺激和烧灼感。其毒性有季节性变化,以旱季末最高。野山芋的毒性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生成高铁血红蛋白造成机体缺氧,还会伴随有消化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因呼吸受阻致死。
 
  毒蘑菇
 
  海南省野生蘑菇资源比较丰富,每年都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毒蘑菇的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目前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毒蘑菇中毒事件全年均有发生,以夏秋季为主,中毒事件主要由家庭误采、误食导致。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一旦因食用野生蘑菇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并尽快就医。
 
  三、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31
 
  (一)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商家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投诉。要注意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二)一旦发生东北油豆角、鲜黄花菜、河豚鱼等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医;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三)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请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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