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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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品质消费 3·15食药人在行动

2018-03-27 10:33:4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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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来临之际,全国各地食药监管人员纷纷行动起来,或开展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或开展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爱护、维护好群众利益……目的只有一个——让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有保障,生活更美好。
  北京:守护群众食药安全 持续行动在路上
 
  (记者 王梦旋 程琳)近日,北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单位纷纷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
 
  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3月13日,北京市食药监局联合北京市公安局在房山区窦店开展假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运用环保方式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劣食品药品均是北京市食药监局和市公安局在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查办案件中没收的,主要包括无标识标签、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药品。其中,假酒1000余瓶,假劣药品6万余盒,货值7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食药监局通过构建完备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与市公安局共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配合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和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分别设立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谋划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行动部署。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开展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如打击非法销售使用A型肉毒毒素、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行动。
 
  截至目前,北京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共开展食品药品联合执法200余次,开展专项行动4个,清理整治制假贩假窝点270余个,刑事立案60余件,办理案件及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4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40余人,刑事判决4件。2017年,北京市食药监系统查处违法案件1.26万件。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彰显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心和决心。
 
  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多样海淀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走进企业、超市、社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公示栏等可视化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引导,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丰台区食药监局专门举办“拒绝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公益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咨询台前围满了社区居民,执法人员对居民们的咨询耐心地进行解答,同时为居民们讲解如何正确认识保健食品、怎样理性选择保健食品的科普知识,并嘱咐老年人群体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认准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要看清楚说明书上的生产厂家、地址、功效、成分、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轻信违法会销人员花哨的宣传。另外,工作人员还进入社区,为老年人们讲解如何鉴别假劣保健食品、识别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窍门,并现场演示了保健食品胶囊中的铬含量和是否掺加苯二氮卓类药物的快速检测。另外叮嘱老人们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不购买虚假保健食品。据丰台区食药监局保化科科长王越介绍,像这样面向社区居民的宣传活动,从去年以来已经开展了近40场,活动得到了辖区内老年消费群体的普遍欢迎。
  门头沟食药监局在京西门头沟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广泛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军庄所、永定所和城子所深入社区,为广大消费者送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品;妙峰山所、大峪所和龙泉所走进农贸市场,现场讲解如何选购安全放心的食品;东辛房所和区局各业务科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实际行动捍卫食品药品安全。

  房山区食药监局通过开展现场咨询、讲解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在对居民们提出的关于饮食用药方面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的同时,还对打击假劣食品药品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了介绍,叮嘱居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
  大兴区食药监局开展了以“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榆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还联合镇工商所开展了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
 
  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个镇街分别开设会场,开展“3·15”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宣传展板展示食品药品的生活常识及常见的违法形式,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药品;通过展示真假劣食品药品,提示消费者务必从有资质的商家购买产品。另外,工作人员还向现场参加活动的居民们演示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技术,提供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服务等。
  
         海南:受理3688件投诉举报
 
  举报奖励5.6万余元
 
  (记者 韦昌惠)在3月14日上午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海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2017年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6997件,同比增长3.7%。全年共发放举报奖励31件,奖励金额56369元。
 
  海南省食药监局副局长贾宁介绍,2017年海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6997件,其中受理3688件,不予受理1858件,咨询类信息1444件,意见建议类信息7件。从受理数量来看,较去年增长3.7%,共130件。全年共发放举报奖励31件,奖励金额56369元。
  海南省食药监局副局长贾宁在会上对“四品一械”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他说,从投诉举报渠道来看,电话接收5379件(占总量76.9%),其次为网络1498件(21.4%)。从受理地域来看,数量排前五位的市县依次为:海口(占总量30.5%)、三亚(19.9%)、儋州(6.1%)、琼海(5.9%)、东方(5.0%)。从产品类别投诉来看,普通食品的数量最大,共3368件,占受理总量的91.3%,其次为药品152件、化妆品99件、保健食品40件、医疗器械29件。
 
  从反映的问题来看,普通食品类主要反映卫生不符合规定、食品中有异物、非法添加、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无证生产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等问题;药品类主要体现在流通环节(占比92.2%),其中销售假劣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过期药为反映主要问题;保健食品在虚假、夸大宣传功效方面问题相对集中;化妆品类主要为标识标签不合格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医疗器械类主要为无证生产经营等问题。综合分析,公众投诉举报问题较为突出、典型的热点问题有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方式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贾宁表示,海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部门,作为服务公众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切实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为中心,较好地发挥了解决公众诉求、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安全风险、宣传教育群众四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广东:食药监部门参与指导省“3·15”晚会
 
  (记者 孙明 通讯员 谢创杰)3月14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联合主办了2018年广东“3·15”晚会。此次晚会是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的、政府部门参与指导协办的盛会。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晚会聚焦老年保健食品消费陷阱、儿童产品标准缺失等话题,通过通缉令发布、实验检测、“3·15”消费调查、企业自律宣言等环节,彰显城市消费主张,倡导生活品质,助力美好生活。
 
  河南:宣传监管两手抓
 
  铸牢防线食药安
 
  (记者 王玉东 孙明)重要节点勤监管守住了2018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事件的河南省焦作市食药监局,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门印发了《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督导检查方案》,并且成立了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针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等开展全面督导,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和“3·15”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检查有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大排查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在商超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贯,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食品药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将按规定上报情况,并依法处置。
  宣传活动入人心3月15日,内黄县食药监局、新蔡县食药监局、嵩县食药监局等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内黄县食药监局宣传咨询台前,许多消费者一大早就赶到现场,与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药品真伪,食品安全知识,虚假药械广告治理等问题,还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还详细为群众讲解了日常生活中辨别问题食品药品的办法,同时对新《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让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维权知识。食药监局共现场接待咨询群众60多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千多份,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维护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形象。
 
  在新蔡县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和过往群众发放了《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食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六进)等宣传资料2500余份,现场接受投诉咨询150人次;此外,工作人员还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向群众宣传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奖励办法等事项,并以实物传授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鉴别方法,积极指导如何安全用药、科学饮食,不仅提高了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还将食药安全知识广而告之,倡导群众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摒弃不良的生活习惯。
  在宣传日活动中,嵩县食药监局累计发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宣传手册1000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2000余份。并将2017年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药品进行装车宣传,在县城主要路段进行宣传展示,随后运送到县垃圾处理站进行销毁。销毁假劣食品植物油、饼干、蛋糕、调料、肉类及肉制品、面粉、药品片剂、针剂、胶囊、丸剂、口服液、医疗器械等2635个品种。
 
  维权平台助力品质消费社旗县食药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职能,着力打造“3·15”消费维权平台,引导商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使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无处藏身。
 
  社旗县食药工商行政管理局把每年的“3·15”活动视为一篇关注民生的大文章来作,引导生产、流通、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者用心生产,打造质量、信誉品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走良性发展之路;引导监管者强化监管、科学监管,不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消除不法经营行为,为品质消费扫除不和谐音符;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假冒伪劣行为,善于“挑刺”、敢于“挑刺”,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权。
 
  河北:引导品质消费
 
  保障美好生活
 
  (记者 蔡海峰 曹春亮 褚根娟)工作重点早告知3月12日上午,保定市召开了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暨食品新闻发布会。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苑丙成对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涵义、依据以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的重点开展工作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等相关问题进行发言。

  苑丙成副局长说,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2018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消法》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引导消费者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和精神愉悦,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注重文明进步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法治。三是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和社会监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四是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有力的维权服务。
 
  风险排查不放松为做好“3·15”期间食药安全监督工作,黄骅市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他们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保健食品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索证索票、处方药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单位359家次,排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90余条次。与此同时,黄骅市食药监局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对接到的投诉举报问题,要求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截至目前,他们共受理投诉举报35起,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深入宣传品质消费3月14日起,枣强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开展了12315进社区活动。设立咨询台、投诉台,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现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法有关规定和相关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讲解消费常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提升维权意识,共同提高消费品质,畅享美好生活。
 
  开展了12315进学校活动。践行“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向学生发放宣传册子,教育学生从小树立维权意识,并牵手爸爸妈妈一道,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品质消费,不断提升消费水平。
 
  开展了12315进商场活动。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消费品”出发,利用横幅、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守法诚信经营,和全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让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本次活动共接受咨询1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理投诉10件。此外,畅通投诉渠道,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在消费者投诉申诉相对集中的高峰期,积极安排热线值守工作,实时受理、及时处置、实时回复。
 
  山东:开展今年首轮飞检
 
  阿胶、食用油整体情况向好
 
  (记者 傅绍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今年首轮飞行检查,兵分多路对阿胶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等重点领域进行突击检查。在东阿县延益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阿胶制品次品全都散放在包装车间,没按规定在生产完后及时规整并登记造册。检查人员在对原料进货记录、销售台账、生产控制等项目进行详细检查时发现,有10多个地方存在问题。山东省局飞行检查第一检查组副组长赵勇说:“最大的问题是人员健康的管理,健康证到期没有更换,食品安全有隐患。”检查组建议当地食药监局对该企业停产整改,等整改合格之后,再恢复生产。在两天的检查中,检查小组共抽检相关企业4家,合计检查项目151项,发现问题20多项。相比去年的阿胶飞行检查,企业水平有提升,但还存在保健食品原料区存放无关物料、原料枸杞存放不符合阴凉要求等5处食品安全隐患。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枣庄金顺源、康源、溢香源饮料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此前,山东省、枣庄市相关部门已根据有关线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抽样检验,涉案产品全部查封,同时责令企业对涉案产品实施召回。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机关,涉案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针对饮料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枣庄市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山东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排查饮料生产经营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同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傍名牌”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超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铲除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农村的土壤和空间。
 
  3月15日山东茌平县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旨在增强群众食药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现场,县食药监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讲解如何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相关的食品药品知识,不断增强消费者识别真假和科学消费的能力。同时介绍12331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投诉渠道。宣传活动出动人员5人次,设立咨询台1个,发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通过3·15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让公众产生共鸣,提高公众消费信心,提升公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营造食品药品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川:科普宣传有成效
 
  全民共建食安城
 
  (记者 张书林 叶朝辉)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时,由成都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四川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科普宣传分委员会、四川省食品安全学会、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成都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15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日”活动,在成都伊藤洋华堂双楠店举行。
  四川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说,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专业团体、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构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享的现代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其目标就是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推动省、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近日,宣汉县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隆重举行,宣汉县食药监局组建4种队伍,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大出击活动。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以发放宣传资料、口头讲述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讲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健康饮食,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咨询队解疑答惑。现场搭设“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台,当日受理投诉举报3件;设置假劣食品药品展示台,展示假劣食品药品20余个品种,指派专人站台讲解假劣食品药品辨别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咨询9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合江县食药监局在合江县少岷广场开展了以“关注老年消费维权”为主题的3·15宣传活动。
 
  合江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播放了“老年人防消费诈骗公益宣传片”和“保健食品防骗宣传片”,同时就保健食品的定义对现场听众作了准确介绍,告诫老年消费者一定要正确看待保健食品,理性消费,不滥买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
 
  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台及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展示台,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讲解假劣药品的鉴别常识,现场解答了群众关于食品、保健食品和药械使用的有关问题。
 
  江苏:宣传服务到家
 
  安全伴君前行
 
  (记者 董日志)3月15日上午,江苏省宿迁市食药监局走进结对帮扶社区——宿城区古城街道富康社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地为消费者解答食品安全问题,还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环保袋、餐盒。市食药监局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微电脑快速检测仪,现场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临时检测台前吸引不少市民围观,有热心消费者把刚刚买到的小青菜、草莓、菠菜、包菜、橘子、活鱼等拿来检测,现场等待检测结果,对购买的蔬菜质量安全有了“眼见为实”的直观感受。现场快速检测的16个样品全部合格,对其中1个蔬菜(大葱)抑制率定量值偏高情况,工作人员嘱咐消费者多浸泡清洗。活动中,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收集到2条群众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宿迁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朋友,如遇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或举报违法经营活动。
 
  淮安市淮安区食药监局围绕饮食用药与安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着力为“3·15”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消费氛围。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及部分药师在城区广场、乡镇集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帮助群众鉴别真假食品药品,受理举报投诉,提供免费维修血压计、免费测量血压等活动。二是开展“3·15维权”食品药品专项检查。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检查。三是走进“民情热线”。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进区电视台直播室,向社会各界介绍近年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有关情况,接受电视观众现场电话咨询和举报投诉。四是开展集中销毁假劣食药械活动。
 
  黑龙江:联合宣传动力足
 
  信息传播受众广
 
  (记者 吴岳福 候庆山)近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在哈尔滨正阳物流园合作主办了“3·15”维权专题活动。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由监管人员为消费者现场答疑解惑,受理投诉举报,并向过往的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活动前进行了充分预热,现场公众参与踊跃,千余人参加了活动。监管人员细心讲解了正确选购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和如何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别假劣和科学消费食品药品的能力。
  省局副巡视员赵中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惩重处制假售劣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现食品药品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通过“3·15”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了更多的维权知识,并且还从中学到了健康饮食、科学用药,以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
 
  齐齐哈尔市开展“3•15”食品药品安全系列活动
 
  为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大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食药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及专项检查工作。
 
  3•15期间,辖区内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纷纷开展了以“3•15”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和投诉举报台,接待解答群众咨询;拉起宣传条幅,发放食品药品知识手册、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重点宣传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识别方法、购买食品药品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知识。对农贸市场、大商场、超市、诊所、药店、学校食堂、饭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看经营业户的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对食品生产日期、卫生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陈列的食品生产日期、外包装、产地标识等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食药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加强食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确保全市群众食药安全。
 
  伊春市开展“3•15”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伊春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同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了消费者的饮食用药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下一步,市局将持续高压监管态势,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共创共建格局。
 
  双鸭山市局发布3•15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防止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双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15”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食品采购要注意。消费者和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请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五无”食品,选购现场自制售的散装食品时应即买即食。食物储存有讲究。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禽肉、水产品和蔬菜存放、清洗、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分开;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冷藏食物最好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农村集体聚餐要注意。聚餐承办者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举办者应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各自食品安全责任。承办宴席厨师要持健康合格证明,掌握必要餐饮食品安全操作知识,防范群体性食物安全事件。消费维权要牢记。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购物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索赔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系列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维权宣传活动落实。制定并下发《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突出主题,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扩宽宣传领域,联合爱辉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等30多个部门,于3月15日在华富商城和中央步行街隆重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黑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春波莅临现场;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曲明龙作讲话;相关执法单位和诚信维权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和投诉咨询台、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设诉、进行消费倡导等方式加大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年主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深入瑷珲镇、上马厂乡、罕达汽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维权知识、农资知识,识别真假农资方法,并通过具体实例和消费案例讲解在消费中存在的误区。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酒类市场、校园食堂、药品、农资等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辖区四个安全,有效提升消费满意度。
 
  大庆市3·15提醒广大市民防范欺诈行
 
  大庆市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城区广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和重点领域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和宣传单,积极解答群众疑问,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合法产品的鉴别、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消费陷阱等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提示关注以下三方面:
 
  看销售场所资质。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做好“四不”: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辨广告和宣传内容。消费者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如遇利用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互联网营销等方式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内蒙古:行动力度大 迎接“3·15”
 
  (记者 张存良)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食药监局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相继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集中销毁等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在生化垃圾处理厂组织开展假劣、过期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假劣、过期食品及抽检不合格下架召回相关食品等25箱,50多个品种,货值金额3.2万元;销毁回收处理的过期失效药品共计约73万盒(支),6000多个品种,货值金额约460万元。
 
  乌海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张贴标语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食品药品等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用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购买注意事项等科普常识,详细解答了消费者关心的药品质量、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网络订餐以及如何维权举报等方面的问题,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同时还对查获的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四品一械”不合格产品600多个品种7000余件,标值金额12万余元。
 
  阿拉善盟食药监局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主题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立足岗位‘学雷锋’宣传活动”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12331投诉举报系列宣传活动。
 
  满洲里市食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了主题为“倡导诚实守信共铸和谐满洲里”的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中向群众发出了诚信市民倡议书,倡导“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公示了“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名单,以良好诚信经营形象,带动全市企业诚信经营风尚。活动现场还为群众提供了测量血压等志愿义诊服务。
 
  陕西:行业整风促诚信 食药卫士在行动
 
  (记者 孙明 张阳阳)3月15日,华阴市食药监局在市政府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紧紧围绕春训整风活动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倡导品质消费”为主题,现场设置了假劣“四品一械”识别、业务咨询、宣传资料发放、投诉举报受理4个宣传台。活动现场食药局干部现场受理保健药品投诉举报,耐心向投诉举报人讲解保健药品的有关知识并在活动后积极给予解决;向群众宣讲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发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彩页、食品相宜相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食药安全宣传袋100个,现场解答受理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与此同时,各基层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集市全面展开食品药品宣传。
  宝鸡市食药监局会同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用药、诚信先行”——3·15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暨集中监督销毁活动。在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向广大市民讲授药品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免费发放药品知识宣传册。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组织收集过期失效药品并予以兑换。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对收集的过期失效药品封存并送往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销毁。据统计,这次销毁的过期失效及不合格药品共计400余品种,4000余盒(瓶)。
  通过组织开展过期药品回收集中销毁活动、建立健全回收与销毁机制,规范了过期失效及不合格药品的处置,防范了市民对过期失效药品的误服误用,堵塞了不法药贩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制售假劣药品的非法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山西太原:开展“打击食药犯罪”主题宣传
 
  (记者 张存良 张爱正)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山西汾酒集团打假办在太原市五一广场举办主题为“打击食药犯罪、守护舌尖安全、共创美好生活”的“3·15”宣传活动。现场采取设立警示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教授“识假、辨假”小常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太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自2017年1月以来,重拳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美容化妆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烟、酒、茶、食盐等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追溯源头,彻查黑窝点;盯牢流通,保障餐桌安全。2017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共办理食药环案件14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1人,有力地维护了省城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吉林敦化: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记者侯庆山)3月15日上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关市场区域及大石头镇、贤儒镇、黄泥河镇等乡镇开展了“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该局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实物、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指导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活动还设立了咨询台,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举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张,宣传画册600余本,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32起。
  
          贵州黄平: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记者 戴国亮 通讯员 杨梅芳)3月15日,由黄平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承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寿保险公司等40多个县直部门和企业参加,在黄平县世纪广场开展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李晓应亲临宣传现场指导。
 
  在整个宣传活动中,县市场监管局设立法规咨询宣传、市场检查、现场投诉受理三个组,各参与部门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积极宣传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认真讲解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范野生菌中毒常识以及假冒伪劣识别方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消费维权投诉和举报事宜。
  本次活动,现场展示消费维权宣传版20块,宣传标语横幅14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现场处理投诉案件1起,展示食品、药品、电子产品、香烟、酒、食盐等假冒伪劣产品30余批次。
 
  重庆渝北区:借你慧眼辨真假
 
  (记者 叶朝辉)3月13日,渝北区工商分局、消委会、食药监分局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走进兴隆镇为社区居民们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讲解典型维权案例。
  
         湖北云梦:
围绕网络诚信作宣传
 
  (记者 程琳)“3·15”前夕,湖北省云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在县影剧院广场,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食品药品消安全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活动中,设立法规咨询台1个,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消费维权的宣传咨询,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和过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系列丛书》《化妆品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通过此次活动,为云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了强大声势,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的和谐环境奠定了基础。
 
  浙江泰顺:多点发力维权“3·15”
 
  (记者 李振存 通讯员 钟雨新)3月15日,泰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县人民广场组织开展了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主题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该局多点发力,精准施策,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领导力。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加强垂直管理;同时细化分工,成立包含法规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食品安全监测、就业再就业招聘在内的八个活动组,以科学合理的职责划分来强化执行落实,确保活动每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强化传播力。活动前期,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消费维权信息及现场活动预告,深入基层开展“3·15”普法宣讲活动,全方位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营造起浓厚的诚信氛围。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以宣传展板与活动手册为切入点,以案释法,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广大消费者讲解各类维权要点,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能力。
 
  强化行动力。各个活动组按照预定计划,迅速行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准时、准点、准确落到实处,以高效的执行力满足群众的获得感。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10件,接受法规维权咨询300多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维权途径,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增强消费自信,构建和谐社会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广西忻城:传授辨假识假方法
 
  (记者 覃新强 通讯员 蒙孟娜)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参加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大力宣传食药安全知识。活动中,监管人员现场为百姓传授辨假识假方法,引导公众从正规、合法渠道购买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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