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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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食药监局约谈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负责人

2018-04-16 11:20:4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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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胡加玺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法律意识,保障消费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2018年4月9日下午,内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四楼会议室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网络销售平台负责人。
 
  约谈会上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内黄县食药监局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从以下四个方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律不得入网经营;二是要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资质及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三是要组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切实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时,要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约谈中,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入网审查,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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