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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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思考

2018-05-14 13:08:2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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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熙 唐小鹏 李艳莉 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摘 要:本文介绍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工作模式,总结了抽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详细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以期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更有效地进行。
关键词:食品安全   抽检模式   监督抽检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重点,面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易发、多发的现状,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需要树立牢固的监管理念,这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当前,食品监督抽检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食品抽样检验这一重要监督手段的有效实施,现就这些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1各地州市局食品抽检情况
    根据省级食药监局要求,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下达到市州食药监局后,相关检验业务应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接。从实施情况看,除个别市州食检机构因资质因素不能承接外,所有的检验工作均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接。但各省的省级计划抽样模式不尽相同,有全部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担的,有部分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担的,有由市州局相关科室承担的,还有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
    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更为复杂。承检机构大体分为3种情况:第一种全部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接,第二种全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接,第三种由市州食检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承检。抽样单位也分为3类——第一类由市州食检机构承接,第二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接,第三类由市州食药监局相关职能部门、区分局、食检机构、ADR中心依据不同职能,或单独抽样,或联合抽样。
2 存在的问题
    2.1 承担工作任务的主体不统一致使抽检模式混乱
    由于各地州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资质能力参差不齐,对于抽检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理解不一,因此抽检工作效率不高,部分检测结果不能真实的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特别是农产品中水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
    2.2 多头下达任务造成重复抽检
    目前,国家、省、市都有监督抽检计划,常常还会出现对企业的重复抽样检测。如某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在同一天相同的时间段被两家机构同时抽检,为了完成抽检批次任务,满足“发证企业和发证单元全覆盖”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抽检单位或许知晓企业已接受过国家、省等级别的抽检而不得不进行重复抽检,形成了“各干各的活、自扫门前雪”的局面。
    2.3 不合格企业抽样难度增大
    特别是大米、风味鱼制品的生产企业,由于这两类产品常常出现被镉污染而重金属超标的情况,而生产企业一般没有检测镉的能力,无法对原料进行有效验收,屡次抽检不合格被处罚后,企业或是停产或是不愿配合抽检,基层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理与监管工作也处于两难的状况。
    2.4 抽样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
    抽样人员既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又要掌握一定的食品专业知识。当前,各地市食药监机构抽样人员一般只有3~4名,且普遍年龄偏大,基本无食品检验专业知识及经历。抽样人手不够、专业知识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地发现和反馈新出现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抽检发现问题的命中率不高。不熟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方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要求,抽样程序不规范或抽样单、检验报告信息出现错误而导致不合格报告的核查处置流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监管的主动性。
    2.5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说情干预的现象
    有些区分局、县局,或是熟人、朋友打招呼,或是怕抽检不合格被处罚、公告,出现通风报信、逃避抽检、做备检样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抽检工作的效率以及公正性。
3 设想和建议
    3.1 进一步完善“三级抽检”的顶层设计
    国家食药总局应出台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各自的任务职责、抽检对象和抽检频次。市局层面,应综合协调和加强与省局综合协调处、食品抽检秘书处及各区分局、县局的联系,避免出现国家、省、市级重复抽检,且批次要求不一致的情况。真正落实“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的四统一原则。
 
    3.2 成立专业的抽样队伍
    食品抽样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抽样人员要求较高。建议成立由相关业务科室、市局稽查支队和市食药检所相关人员组成的专业抽验队伍。同时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样行为,提高抽样的靶向性。
 
    3.3 强化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
    邀请专家为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抽检、日常监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抽样检查工作水平。同时尽量压缩和减少不必要的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参考文献:
[1] 何平,王煜红,江小明,杨永.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有效性的分析和建议[J].中国酿造,2015,34(3):162-165.
[2] 柳泉伟.浅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J].食品安全导刊,2015(2):23-24.
[3] 李越凡.有效进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相关问题探讨[J].中国药事,2016,30(5):426-428.
[4] 承明华,张海波.试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出路[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3(5):44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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