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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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食药监局 食安提升在行动 舌尖安全保障中

2018-06-20 15:33:4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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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新乡市食药监局
 
  食安提升在行动 舌尖安全保障中
 
  王健 本刊记者 柴占阳
 
  正在稳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的河南省新乡市食药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市市委书记张国伟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了食品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成立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办公室和督导组,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落实工作周报等措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抓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农兽药残留整治。按照技术要求对蔬菜、水果、生猪、牛羊肉、鸡肉、肉鸭、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中的近30余中农兽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目前,新乡市共检测蔬菜130批,生猪12批次376头,其它产品6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是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各县(市、区)采取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等方式,以校园周边小经营店、小摊贩区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印发宣传页20000余份,培训师生5000余人。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1260余家,食品经营店740余家。
 
  三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幼行动”。各县(市、区)以学校食堂、幼儿园、午托班等为重点,共检查560余家次,提出整改问题160余个。延津县深入13个乡镇的13所学校宣讲。展开学校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抽检,共监督抽检食品74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卫辉市立案查处1起(聚英幼儿园经营过期食品案),罚没5万元。
 
  四是开展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印发了2018年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旅游、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对部分景区、涉旅单位进行了督导。红旗区检查了东岳庙周边餐饮经营户20户次,食品经营店21户次,卫辉市立案查处1起(唐庄祥东来饭店),罚没1万元。
 
  五是开展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市公安、商务、工商、广电、食药监局,通信办、网管办、新乡出入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治理。延津县共检查生产环节14家,普通经营环节56家,保健食品7家。卫辉市立案2起,罚没1万余元。
 
  六是开展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滥用治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发酵面制品和油炸面制品(自制)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区)均展开相应行动,平原示范区共检查生产经常单位32家,排查商户183家。卫辉市监督检查超市、饭店180余家。
 
  七是开展了“三小”食品安全治理。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小摊点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辖区各单位按照“三小”登记备案有关事宜,认真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正在排查建档。目前,全市共发放小作坊、小经营店、小餐饮店登记证600余家。
 
  八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今年1至5月,新乡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咨询398人次,共办理举报投诉513件,已办结268件,立案29件。其中市局受理53件,河南省局转办438件,国家局转办19件,市长信箱投诉举报件2件,人民网留言1件。卫辉市转办投诉举报41起,办结11起(其中立案1起),30起正在办理中。获嘉县共受理投诉举报63起,立案查处6起。
 
  九是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5月份,全市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82起,罚没金额230万元。查处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2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卫辉市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9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8份,立案24起,结案15起,罚没35.72万元。平原示范区还开展了黑米醋及大米专项整治,对4家黑米醋和24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获嘉县责令整改56家,停业整顿3家,立案查处45起,没收各类不合格食品500余公斤,罚没金额15.2万元。
 
  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市、区)采取召开专项会议、张贴公告、加强日常监督、开展重点督查等手段,以学校及周边、大型餐饮、农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熟食卤肉制品、冷荤凉菜、豆制品、调味品等为重点内容,实施了重点监管,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其中,新乡县、获嘉县、平原示范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高新区印制张贴了500余份夏季食品中毒预警公告;延津县对生产冷冻饮品、饮料、糕点、肉制品单位及时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实行跟踪监管。高考期间,各县(市、区)均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考点周围开展巡回督导检查,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加强监督抽检。强化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评估风险并有效预防控制。2018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700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960批次、餐饮食品540批次、生产环节食品600批次、流通环节食品600批次),已组织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食品监督抽检480批次,合格476批次。各县(市、区)目前共完成抽检621批次,风险监测8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延津县监督抽检批次多,覆盖面广,信息公开及时,整体推进较快。
 
  全面开展信息公开,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推进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对所检测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公示。市区26家农贸市场已安装23个,8家大型商超已全部安装,各县(市)正在推进,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推进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对主食材、大宗调味料的采购信息和举报电话公示。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红旗区大、中、小学食堂基本到位,幼儿园公示工作正在进行。
 
  推进群众普遍关心的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目前2018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已在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进行通告并随时更新,消费者可直接访问网站首页进行查询。
 
  完善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封丘县围绕农村集体聚餐,建立了政府主导、主要部门指导、村级落实的长效监管机制,权责清晰、责任明确的三级监管网络和食品原材料可追溯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46家,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其余各县(市、区)借鉴封丘做法,备案餐饮单位66家,培训厨师500余人。
 
  获嘉县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实行“两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平原示范区探索形成了“221工作机制”,牧野区落实50人以上聚餐备案,卫辉市探索建立唐庄四和社区农村集体聚餐定点化工作,延津县对全县10个乡镇进行了农村集体聚餐培训。
 
  开展大规模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5月30日,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南侧广场,组织了以“同创食品安全城市共治共享满意新乡”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启动仪式,开展了哈罗单车骑行,聘请社会监督员、现场展示本地特色食品、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
 
  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1000余人,上百家企业现场参加,各县(市、区)也组织了相应的宣传活动。
 
  聘请社会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市级层面首次聘请了14名社会监督员,在示范创建启动仪式上为5位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计划近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制订社会监督员行为准则等制度。各县(市、区)采取邀请、公开招聘等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村干部、乡村医生中聘请社会监督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社会监督员能够尽快开展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督导食品安全工作。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红旗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等各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委托新乡市统计局所做5000人满意度调查已结束,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整体满意度达到80.9%。通过对调查报告初步分析,找出了影响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原因,为当前和下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本刊记者在这里感受到,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们日常许多工作之所以没有做好或做的不够好,不是没有布置、没有安排、没有强调,而是落实不够留有死角,或者根本就没有落实。落实难、执行难,已经成为当前食药监管工作中的一大顽疾。河南省新乡市食药监局的以上做法,恰好规避了这些不足和缺点。贵在坚持,贵在做实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忘初牢记使命的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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