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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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有指导 刑事衔接更畅通

2018-07-06 10:07:5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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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市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滕志铭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行政执法有指导,刑事衔接更畅通。2018年6月28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驻该市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该办公室的设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具体来说,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建立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多方联席会议机制和线索移动机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协作查办等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依托“食药警务室+检察官办公室”,有利于深化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和审查力度,保障“两法衔接”渠道畅通。

二是加强资源共享。苏州市食药监局将发现的食品药品重要违法信息进行及时通报,推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前期分析研判,提前开展诉前审查。对于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等详细信息,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联网共享,逐步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三是加强全面覆盖。在去年各市区食药监警务室全覆盖的基础上,计划在今年年内实现各市区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做到连点成线,握指成拳凝聚监管最大合力。

本刊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3月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工作建议中指出,“……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化法律监督……。”

这充分彰显了做为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勇于改革创新,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同时,也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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