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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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2019-01-07 11:04:5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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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席 本刊记者 傅绍良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2月25日组织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通过开展该行动,切实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行动重点区域:农村及贫困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农村食品店、食品摊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品种: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小麦粉、酒类、风味饮料和含乳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糕点、元宵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行动期间,要求各县级局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同时,采取监督检查和抽检相结合,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结合节日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或暗访方式进行,县级局结合当地实际对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重点业态进行监督检查。市、县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生产环节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主要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内容;针对食用植物油,糕点小作坊主要检查是否依法登记,生产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行为。
 
  流通环节,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义务落实情况,是否销售“三五”食品、山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要求各县级局在批发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快检活动,活动地点、时间和快检品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发挥好食品快检车的作用,在无快检室的消费集中区域开展流动快检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样可结合季度检查进行,并与寒假前结束。
 
  此次行动将重点加大对食品尤其是农村食品制售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生产经营“三无”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猪肉、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产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对行动中发现的商标侵权、假冒等山寨食品问题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发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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