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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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复工应把好“六关”

2020-04-02 12:30:45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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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复工应把好“六关”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柴明红 朱旭东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正在科学有序复工,全力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为防止疫情的反弹,单位复工应注重把好“六关”。    
  
  把好“主体责任关”
  
  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主体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减少“人际接触”。要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市民出行码,督促员工及进场人员进行扫码登记。
  
  把好“人员管控关”
  
  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员管理要求,实施健康申报和晨报等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健康及去向排查,对重点疫区返岗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观察,建立员工健康信息档案。所有人员每日上岗时要报告健康状况,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禁止上岗,指导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把好“防控物资关”
  
  各经营主体复工前要配备一定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酒精、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容器等防控物品,并保障正常运转。企业要根据从业人员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观察室,在人员易聚集场所及相关区域设立洗手池。有条件的可配备紫外线空气杀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把好“清洗消毒关”
  
  各经营主体要定时对场所、电梯、桌椅、门窗把手、收银台、购物车(篮)、空调、卫生间等区域和设施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定期进行场所通风换气,尽量减少使用空调,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共用服务工具、设施设备,必须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清洗消毒要留有记录。
  
  把好“宣传教育关”
  
  各经营主体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戗牌、宣传栏等播放、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在单位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相关通告、人员佩戴口罩及入场测温等告示。开展从业人员防控知识教育,通过发放告知书、视频会议、微信短信等各种形式,介绍疫情防控形势、防控常识及防控要求,提醒员工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加强自身防护。
  
  把好“监督管理关”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复工后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人员口罩佩戴、人员体温检测、场所清洗消毒、场所人员密度、人员进场扫码等落实情况。同时强化对暂缓复工行业的巡查,坚决遏制擅自开业现象。对防控要求执行不严、防控措施不到位或不符合复工复业条件,经督促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并作为失信信息列入信用记录。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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