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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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严格监管食品流通环节

2020-04-02 12:42:0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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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严格监管食品流通环节
  
  刘同磊 本刊记者 侯庆山
  
  疫情发生以来,为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围绕市局党组的指示要求,紧急部署,采取实际有效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市场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各基层分局也快速反应,尽职尽责做好监管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超前安排部署。及时转发省、市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市场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年三十之前,对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部署,要求基层分局立即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集中交易市场销售活体畜禽、宰杀等行为,抓好源头防控。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认清预防冠状病毒、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到预防的基础工作,抢占了防控疫情的时间节点。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提醒告诫、发布疫情警示等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各单位引导食品销售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销售者防范疫情法律意识。要求市场开办者利用经营场所的LED屏发布“消费提醒”“温馨提示”,增强食品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没有LED的市场开办者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关于严禁非法加工、宰杀活禽等交易活动的通知,提醒广大市民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安全,不要购买来历、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及生食肉类、海(水)产品。如发现农贸市场、集市和超市销售活禽,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月27日上午,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栏目对食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的突出做法进行了采访。食品流通处专门制作了《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视频宣传片,更加激发了一线执法人员“抗击疫情、加强监管”的工作热情。
  
  召开警示约谈。全市各基层分局相继召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大型超市负责人约谈会。要求相关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要求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加强落实卫生保洁、疫情防疫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加“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凝聚疫情防控合力,为企业搭建与民生期望互通互信的平台。
  
  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宰杀活禽和农贸市场外围的地毯式大排查,严厉打击活禽非法交易行为。抓好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发现问题食品立即组织下架召回和溯源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严格查验入场销售生鲜猪肉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以及从业人员预防疫情的宣传工作。
  
  随时检查调度。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食品流通监管处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群”中随时调度,利用微信召开电话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每天提示基层监管人员守好岗位,认真监管,及时上报“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处内成立了两个督导组,从1月24日开始,每天分别到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超市等进行检查指导,所到之处,对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者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落实市场开办者消毒工作及销售者索证索票制度,禁止活禽销售及活禽宰杀交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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