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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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安全何以必要

2021-03-24 09:55:4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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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基因食品安全何以必要
  
  本文简要分析了转基因食品对人和自然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对转基因食品背后的伦理困境进行了思考,困境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人类单向度的追求技术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对主体间公正性与平等性的突出和约纳斯责任伦理对转基因食品伦理困境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思路范式,转基因食品的发展应建构一套新型的人与自然、科学与伦理、当代与后代交互关照的文化伦理体系。 
  
  食品安全已日渐成为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关注的焦点,甚者,很多学者认为其拥有与人类生存相平等的重要价值意义。人类如果希望后代能够安全地生存和繁衍发展,那食品安全必须要引起绝对重视。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建设好食品安全伦理体系是我们的必选项。食品安全伦理的核心是为与食品安全领域利益休戚与共的行为该怎么样提供相应规范和遵守,为确保食物健康的实施提供价值导向和伦理对策。而自1983年第一种转基因作物问世以来,转基因食品渐渐被端上了人们的餐桌,转基因食品开始成为人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一部分。因此,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及其伦理考量就日渐重要,本文将就转基因食物潜存的安全性风险及其伦理思考进行简要论述。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风险
  
  诚然,转基因食品能取得目前的优势状态,得益于转基因食品在经济效益、育种、营养学评价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然其潜在的安全性风险又使得人们对它的讨论不止甚至是争议不断。
  
  转基因食品对人类身体生存健康的安全性风险
  
  转基因技术因其暂时存在的整个生物圈遗传代谢的繁杂性和有限性,故我们完全可以合理假设转基因食品对人的身体可能潜存着毒性以及过敏风险。而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技术下的产物,囿于转基因技术的特性,其必然会在基因裁剪转移的过程中很频繁地使用抗生素标记基因。而抗生素基因片段的存在定然会对人体的健康带来风险,即人类身体潜在的对某些病菌的抗药性风险。基于这种特性,转基因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免疫系统有着潜在影响。免疫安全性评价通常而言是采用免疫毒理方法,通过试验评价外源化学物质对于免疫系统的作用以及相应的细胞学和分子生物学平机制。转基因食物不可避免地会包含很多非本物种的外源基因,而我们作为主要食用者或者是间接食用者,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人类并没有彻底搞清楚某些基因的全部作用机制及作用,而正是由于这样,转基因食品潜在的对人的免疫系统的影响成为了可能。
  
  转基因食品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性风险
  
  转基因技术是利用不同物种的基因进行彼此融合,由于这种特性很有可能造成基因污染而引起生物学上的紊乱。到现在为止整个生物学界认为转基因技术给生态系统带来的潜在的安全性影响主要为:①产生“超级杂草”;②产生“超级害虫”;③造成基因污染;④导致基因紊乱从而使物种产生畸变甚至灭绝;⑤打破自然界的平衡状态,破坏生物的多样性。转基因食品究其本质而言并不是纯自然的,跨越天然基因屏障的基因转移是单向度的不可逆的,是人类僭越自然作物的生长规律和生态平衡规律、以“上帝视角”来规划自然界的产物。古希腊有句谚语:“卓越与伤害是一对双生子”。我们在拥有转基因食品给我们带来巨大享受的同时,也必须要重视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并不是单纯的去追单方面的经济效益。
  
  转基因食品安全困境背后的伦理透视
  
  随着转基因食品销量和种类的急速拓展,其不仅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规制提出了更高、更全面、更细致的要求,而且让全社会都在广泛讨论食品伦理和消费者主权等由其导致的问题。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的确是最大的伦理,是第一伦理,是道德至上命令,这也是转基因食品目前最大的优势所在。然事实却是,掌握转基因技术的资本家并不是我们希冀的慈善家,其背后更多的是资本在追逐利益,令我们很无奈的是闻名世界的孟山都公司最初是家化学化工公司,其研发转基因作物的初始目的只是为了提升自家除草剂的销量。
  
  基于事实,显然转基因食品背后绕不开实质伦理和程序伦理优先性的争论。实质伦理侧重的是对某件事的态度,即禁止或允许或不提倡。而程序伦理强调怎样去做,如何做好。对待转基因食品,我们的重点不是去批判,而是如何去化解其可能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转基因的“度”,自然界各不同种族间或多或少的存在基因交换和转移,只要把握好转基因的“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规制体系建设好,我们才能更好地去反哺实质伦理,更深更广地去讨论转基因食品的价值和意义。
  
  转基因食品背后商谈伦理机制思考
  
  “商谈伦理”又称“对话伦理”,是法兰克福学派代表型学者哈贝马斯研究交往行为与道德伦理关系时提出的。哈贝马斯认为,对话伦理是建基于一种现实的、理性的交往共同体之上的伦理形态,其核心是平等性和公正性。这也就是要求整个对话双方要在相互理解、平等和民主的立场和基础上来进行,其所要体现出来的是现实的人的理性,而不是所谓的先验意志,是一种构筑在多样性、异质化的总体统一,其并不意味着对差异和个性的必然抹杀[1]。
  
  具体而言,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转基因食品厂商不主动进行标志,其必然难以获取到隐秘的信息,消费者极有可能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迫违背其个人意志而选择转基因食品[2]。而食品作为民众必需品,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资本利益的驱动下,如果政府没有强制要求,肯定不会主动公示与众,那么,社会民众的权利和社会责任将何去何从? 因此政府应制动在转基因食品标志政策方面挑起担子,联合社会各界,发挥好龙头作用,强制要求并监督食品厂商将详细信息公示与众,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消费权,让民众真正的根据自己的偏好去自由选择食品。
  
  转基因食品背后的责任伦理原则考量
  
  责任伦理是时间跨度比较长的伦理原则,不仅我们现存的人是其道德管辖对象,那些现在尚未出生的人也是其道德对象,即使这些人现在不可能提要求。正是由于责任伦理的这些个理论特性,所以,运用责任伦理的思维非常适合用于分析转基因技术等创新问题。转基因食品从本质上探析是技术发展的产物,因此其潜存的安全性风险在短短的一二十年之间很难完全表现出来,但是这又不能保证转基因食品不会对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在尚未明确证明转基因食品不会对人类及其后代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前,我们应该对其采取“有罪推定”的策略,采取严格的安全风险监督与管理系统,对任何要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要进行严格的科学的检测,奉行食品首先要安全无害的生命价值基本原则,以期能尽可能早的发现任何可能对人类生存健康有影响的因子[3]。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4]”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能光顾我们自身,我们也要对除人类以外的自然界、生物圈整体负责,履行保护的义务。在我们大肆运用转基因技术取得我们想要的结果时,又有谁曾经考虑过生物圈所有其他生物的感受,特别是那些有意识的自然界相对高级的生物。作为地球的一份子,它们应该受到人类的尊重,它们有自己的基因不受转基因作物污染及按照自然界规则自主选择基因交流、传播的权利,而转基因技术及其作物的出现则完全使得自然界原有的的权利规则秩序被打乱,人类无视自然生物的权利需求,片面地追求技术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应,结果必然会受到大自然的谴责[5]。我们要整体地看待问题,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把握好转基因的“度”。自然界无时无刻都有基因漂移、重组的发生,如果限制好转基因的使用范围和深度,明确使用领域范围把转基因技术圈住在伦理道德允许的盒子里,让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多更大的红利[6]。
  
  其二,转基因食品的出现对社会公正原则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由此导致的某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必须得到重视。浏览转基因食品的销量,不难发现转基因食物像是中低阶级人口的专属,富人对转基因食品的需求并不大。特别是在欧美,转基因食品被大量当做福利政策粮,而这个奇怪现象背后却是社会权利、社会风险和社会责任的不公不正[7]。转基因食品的价格优势使得中低阶级人们被迫选择它,而绿色食品的价格会越来越高,使得更多的人们又被迫去选择价格更加实惠的转基因食物,而这样就会导致另外一个现象的产生,即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风险绝大部分被中低阶级的人群所承受,而那些享受转基因食品巨大福利的人群却不会选择转基因食品,显然社会公平公正原则遭到毁灭性冲击,在这个所谓的越来越发达、先进的社会里,最基本的食品领域却继发不公平,那么我们发展转基因食品的目的何在、道义何在[8]?这值得我们深思!
  
  对传统文化冲击的伦理辨析
  
  文化伦理指的是各中形式的文化活动中所蕴含的伦理实质、理论形态和旨趣,是文化形成、存在与发展的内核与价值所在[9]。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从历史发生学的视角指认了文化的伦理本质,他指出“就其本质而言,文化具有双重意义,文化一方面实现于理性对自然力量的控制之中,这表现为物质文明的进步,一方面实现于理性对人类信念的控制之中。[10]”而这一点则主要体现在伦理精神的进步上。显然转基因技术的出现深深地威胁了以自然伦理秩序为基核的传统文化伦理精神,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一个终极问题:我们人类该如何继续在这个星球上生存发展!从孔孟之道到宋明理学,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究的都是天人相应的“和合精神”,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一切都围绕其而展开。而转基因技术及转基因食物的出现则完全解构并消解了作为传统文化根底的“和实生物”理念内核,究其原因: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打破了自然固有生态秩序,是内爆了自然生态食物链的结果。人类以上帝的视角运用转基因技术对自然界的密码—基因进行修饰和重组,使得自然界天然的基因交流屏障不复存在,从根本上破坏了以“师道自然”为基架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史无前例[12]。特别是随着克隆动物的出现并持续增加,由于其是无性繁殖,对以男女两性相合为基础的人类自然血缘伦理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实质性伤害,甚至整个社会文化面临着或者已部分陷入“无根”的威胁[11]。前些年网络上很多关于我们需不需要男人等便是最好的体现。
  
  其二,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并不能重构一套新的社会文化伦理体系。绿色和平组织曾经指出:转基因理论囿于自身的局限性,既不能证明或者显现自身的自洽性,也不能证伪或表露出自身的局限性,至少在短时间内很难。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本质上是科学技术,其秉持着单向度的进步理念,追求的更多的是外在的使用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使得其和文化伦理强调对内在价值的追求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根本矛盾,这一点在湖南黄金大米事件中深有体现。
  
  食品本性异化的伦理冲击
  
  显然,食品在其本性上属于绝对需要。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正常需求,虽然消费形式因为每个人都有所差异而千差万别,但是消费内容的客观实在性却没实质性的区别。食品作为人类生存的绝对需要,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食品需要具有价值合理性和社会正当性。但是转基因食品的出现却正在改变这一点,转基因食品的出现使得作为人类绝对需要存在的食品掉离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走向异化。一方面,转基因食品的出现使得绿色食品变得稀缺甚至成为一种奢侈,改变人的需求,奴役人的消费,绿色食品不再是社会各个阶层所有,成为某些特定阶级的专属。另一方面,转基因食品成了不良利益相关者牟取暴利和不义之财的工具,经济利益的考虑优于生命价值的考量。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和良心无影无踪,食品已不再是食品,其本性悄然间被分崩离析,甚至成为资本的傀儡,转基因食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能通过食品获利,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而忽视食品的本性,一切都变得唯利是图[13]。
  
  要想逃离转基因食品导致的食品异化困境,让食品回归其本性,我们更需要食品伦理原则的道德监督、规范和指引。就食品的本质而言,食品安全应该是人生活的必要条件和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目的和归宿。食品安全伦理既是要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伦理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及人的生活本身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14]。
  
  部分学者认为转基因食品是解决全球粮食危机的一个契机,存在已久的全球饥饿问题有望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促进世界的公平正义。但转基因食品的背后潜藏着的却是资本的影子,资本家不是慈善家,更不是上帝,其目的是追求资本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转基因食品让世界上的贫困人口充当试验品,导致一些不公平正义甚至有违人类基本道德的事件的产生。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为了经济利益而去追求单向度的技术发展,应在整体上全面对转基因的利弊加以分析和考量。要重视其可能对社会公平公正和伦理道德带来的冲击,哈贝马斯的对话伦理和汉斯·约纳斯的责任伦理中有关不同交往主体的平等性、公正性和责任性、发展性思想,为转基因农作物研究真正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物性与德性兼顾、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理论范式。
  
  参考文献
  
  [1]阮凯.人类基因技术的伦理合理性建构——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视域[J].自然辩证法通讯,2020,42(07):17-23.
  
  [2]朱文华,毛新志.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伦理辩护[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5):692-694.
  
  [3]蒲丽娟,王伟.食品安全伦理何以必要[J].求实,2016(12):26-32.
  
  [4]于伟国.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省建设[N]. 福建日报,2020-08-19(001).
  
  [5]蒲丽娟,王伟.经济伦理视域下的古代食品安全治理及启示[J].农业考古,2016(01):215-219.
  
  [6]丁亦岑,杜子平,李杨,袁世芳.基于商业伦理视角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J].食品工业,2013,34(12):171-173.
  
  [7]宋同飞.责任伦理学视角下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J].太平洋学报,2012,20(04):56-62.
  
  [8]朱俊林.标识转基因食品的伦理动因[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03):32-34+76.
  
  [9]杨小钵. 伦理治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的文化价值[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11-27(010).
  
  [10]温权.从承诺到乌托邦:高级文化的双重困境与现代性的曲折进路——谈马尔库什的文化理论[J].学术交流,2015(09):11-15.
  
  [11]杨澜涛,安娜.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伦理困境与思考——从湖南黄金大米事件谈起[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05):138-144.
  
  [12]刘新娟.食品中的文化与伦理——中荷专家的一次研讨[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3,29(12):14.
  
  [13]侯振建.食品安全与食品伦理道德体系建设[J].食品科学,2007(02):375-378.
  
  [14]朱琳.食品安全监管与伦理道德建设[J].中国外资,2013(08):232.
  
  作者简介:彭顺利, 男,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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