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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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细实严 散煤治理再规范

2021-04-30 14:27:0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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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篇
  
  市场监管细实严 散煤治理再规范
  
  ——郑州市二七区发现散煤囤积使用户辖区政府将被财政扣款20万元
  
  赵正银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囤积使用散煤用户,一经发现,将对辖区政府机关扣款20万元,依次加倍,由区财政局具体实施。对举报者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二七区散煤治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散煤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二七区工作实际,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二七政办文(202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散煤治理工作的奖惩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举报二七区域内违法销售、使用、囤放散煤等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奖励标准为:每个非法散煤加工、销售点不低于1000元,每个散煤使用户不低于100元。该规定自通知发放之日起执行。
  
  有奖举报按照“谁受理、谁查实、谁负担奖励资金”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各镇、办、管委会财政承担。对举报、督察、暗访发现的各镇、办、管委会的散煤囤积使用户,累计发现1-5户的,给予所在的各镇、办、管委会每户财政扣款20万元,6-10户每户财政扣款40万元,11-15户每户财政扣款80万元,依次加倍。财政扣款由区财政局执行。(一旦被市散煤办督导组发现问题通报的,将对问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为了便于工作,二七区散煤治理办公室设在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散煤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办公室下设8个督导组,对全区的散煤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68719315。
  
  为切实抓好散煤治理工作,通知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各镇、办、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的主题责任,安排专职人员专职负责散煤治理工作。加强统筹安排,突出抓好老旧小区、家属楼院、餐饮经营户、集贸市场、工地、城乡结合部及村改社区等重点区域的散煤治理工作,制定排查计划,建立排查台账,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逐户、逐楼、逐院、逐社区推进,压茬进行,不留死角。按照散煤治理周考核的工作要求,各镇、办、管委会要及时上报考核材料,区散煤办将根据各镇、办、管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排名。
  
  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散煤治理的意义和工作推进成效,曝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通过示范观摩、科技下乡等形式,提高城乡居民对清洁、高效、环保能源技术和产品的认知,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使用清洁高效环保能源,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区散煤治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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