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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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推行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

2021-08-13 14:52: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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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晒”责任,“亮”承诺——海阳市推行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
  
  本刊讯(姜慧敏 记者 朱有刚)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近日,山东省海阳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 
  
  整个活动中,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单位,包括 103 家食品生产企业、33 家小作坊等须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强化原辅料采购及进货查验记录、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保持生产经营环境整洁卫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食品安全。 近年来,海阳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等契机,狠抓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持续改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此次活动,通过公开承诺等形式,‘晒’出了企业的责任,‘亮’出了企业的承诺,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海阳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下一步,海阳市场监管局将在狠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培训考核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的同时,强化处罚和信用惩戒手段应用,借此进一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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