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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来 消费警示寄关怀

2021-09-15 13:53:5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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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罢汛灾战疫情 市场监管不放松 之河南省新乡市篇
  
  中秋国庆“双节”来  消费警示寄关怀
  
  一一新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国庆 “双节”消费警示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张明彦  贾秀宝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市场渐渐进入消费旺季,至此,又到了买、买、买的时间了。
  
  在此,新乡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忘记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中秋和国庆假期。
  
  一、尽量选择风险低、相对安全景区出行
  
  消费者应在出行前加强风险评估,尽量选择风险低、相对安全旅游线路出行,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避开热门景点的高峰时段,错峰出行,并实时关注旅游目的地防疫政策。
  
  自驾出行时要提前做足安全准备,出行前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和检测,携带相关急救用品和药品,合理安排出行线路,避免疲劳驾驶。
  
  二、避免网络消费陷阱,慎购朋友圈 “三无”食品
  
  随着网上购物的日益火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网上购物的消费方式,但由于网购的特殊性,隐含了诸多风险,消费者要引起重视,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网站平台。网购时要尽量选择大型知名的购物网站或企业官方网站及信誉度较高的网站。进入网店后,务必点击“店铺名称”,详细查看资质、行业证照等店铺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店铺购物。
  
  (二)网络按需订餐。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平台和供餐商家,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商家,按需订餐,避免食物浪费。
  
  关注送餐卫生。收到外卖送餐后,一要先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二要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三是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三)慎购朋友圈“三无”食品。网购食品最好是选择正规的厂商,注意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在购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商品包装等相关资料,最好索要发票作为有效凭证妥善保存。
  
  三、理智消费,不要被特价、打折等商品迷惑
  
  双节期间,正值商家销售旺季,线上线下各类商品的促销打折吸引消费者的方式五花八门。建议消费者不要被特价、优惠、打折商品所迷惑,不盲目贪图便宜而购买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应理性消费。因商家的优惠的活动规则不一,如定金预售规则,优惠券使用规则,前多少名免单规则,前多少名送赠品规则等多样性,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研究商家的售卖规则,不明白时及时与商家确认,避免因为误解而造成钱财的损失。
  
  此外,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应坚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时严格按照平台程序进行,绝不与卖家私下约定其他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
  
  四、外出错峰就餐,拒绝野味
  
  (一)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安全等级高的餐饮场所并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选择错峰就餐并保持适当距离。
  
  消费者谨慎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及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二)自觉养成健康的饮食理念、理性的消费方式。提倡绿色消费,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保护环境整洁卫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餐桌礼仪,礼貌用餐。拒绝“野味”,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
  
  (三)文明用餐科学饮食,自觉抵制 “舌尖上的浪费”。在饭店就餐时做到按需点菜,避免浪费,剩余饭菜要打包,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五、消费要索取有效凭证
  
  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论是采取线上或是线下的方式,都要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并仔细检查票据上是否标有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供有效维权凭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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