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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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无证照食品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2021-11-01 10:34:01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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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食品经营是创业就业解决基层百姓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众多小餐饮、小摊贩及小食杂店都是以家庭单位为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场主体,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从众心理比较突出,从而造成诸多无证经营食品的情况出现,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以先锋街道为例,先锋街道地处通州区最南部,接壤南通开发区的小海街道、崇川区的观音山街道,占地面积26.54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常住人口5.26万人。在近年来的监管中发现,先锋街道辖区内存在的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有逐渐增多的现象。根据粗略统计,2020年以来,全街道到市监分局提交餐饮许可申请的单位共216家,实际领到证的餐饮单位14家。目前全街道存在无证照餐饮单位30家(目前已关停6家)、无证照食品现场制售单位12家(上述单位中有19家都曾递交过许可申请),主要存在于通甲路沿线、周圩村富锋路边、花园村南北路口,且由于前期通甲路段拆违,很多居民重新修整了住房,无证照食品单位有变多的趋势。这些无证照单位的存在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稳定都存在较大隐患。

一、产生原因

1、人民日常生活有需求。餐饮属于民生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是人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以先锋街道为例,先锋通甲路沿线遍布厂区、民房,工人和租赁户较多,周边人民日常生活有需要,餐饮就会应运而生,这些餐饮单位经营者就有领证的需求。

2、城管、住建部门无法通过。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19号)精神,自2020年以来,通州区餐饮单位长效管理由乡镇(街道)牵头,商务、市监、城管、住建等多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城管和住建部门要对新申请的餐饮单位开展现场勘察,对燃气安全、油烟净化和排放、餐饮废水排污、申请经营场所是否适合等情况进行勘察,符合条件的,市监部门方可予以发证。根据前期申请审核情况,以先锋街道为例,目前能符合城管和住建部门现场勘察要求的只有金融街及秦家埭村紫东别业周边商铺两个区域,其他区域均被判为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领取餐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餐饮行业人员流动大、变更快。餐饮业本身是一类人员流动大、变更快的行业,店铺转让、关停重开非常普遍,按照老店老办法,新店新办法,客观上出现了一大批在同一路段,虽然不符合城管、住建部门的新要求,但是领证早的老店有证,新店领不到证的情况;还有一些原先有证的餐饮单位,由于店面转让后,老证作废,新店主需要重新领证但领不到证的情况。

二、造成影响

1、存在安全隐患。对于这些无法发证的单位,监管部门对他们的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规范无法要求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群众现实客观存在的小餐饮需求,导致此类申报小餐饮许可的经营者层出不穷,在申领无望的前提下,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无证照经营。

2、影响省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多项与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的工作中,无证照经营都是扣分项,此类单位的存在对于各级检查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3、不利于省市区的稳定和谐发展。无证无照问题带来的投诉、同行举报屡见不鲜,以先锋街道为例,由于该街道无证照餐饮单位存量大,食品行业基本属于家庭经营,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如市监等部门一味采取关停查封的行政手段,没有后续妥善的解决办法,只堵不疏,满足不了辖区人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对这些经营者的生活来源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这些无证照单位中还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如兰州拉面等,很容易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三、建议意见

1、尽快修订完善三小条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江苏省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根据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行修正。实施5年来,对于解决“三小”行业的经营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在基层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查办难、管理难等诸多问题。建议重新修订完善三小条例,将小餐饮改为小经营,同时,处罚额度也应尽可能适应江苏省实际情况,以此解决很多无证经营食品销售的问题。

2、有条件的放开食品销售类审核。对于在符合要求的区域以及自建房屋内进行食品销售行为的,建议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对其进行证照发放,减少辖区内无证数量。

3、属地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于确实无法发证的单位,由属地政府牵头,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将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关停。

4、加大帮扶申办许可力度。南通市政府印发了《南通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多方面加大帮扶申办许可力度,出台完善的优惠帮扶政策,为经营者尽可能提供便利。对于不懂办理条件或者不熟悉办理流程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基层食品安全许可窗口,应当无条件履行首办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对于不会办理或者办理存在实际困难的老年人,市场监管部门应专门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所需帮助,使其尽快落地经营。

5、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监管部门应当利用报纸、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不间断地宣传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和办证所需材料,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深入基层点对点宣传,告知经营户无证经营的危害及所需面对的处罚。对于警告或责令整改后仍未依法办理许可证照的经营者,坚决“亮剑”,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曹丁丁  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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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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