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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公布一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典型案例

2022-01-19 10:00:1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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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城市公布一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典型案例
  
  段峥 孟华 记者 朱有刚
  
  为从源头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肥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市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一家食品生产单位违反“八不”行为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
  
  山东食尚食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原料冷库内存放的冻猪后腿肉(原产地:西班牙)、冻猪背皮(原产地:英国)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冷链三证不齐全、未分区存储。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用户,向市场监管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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