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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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为民生 市场监管不放松

2022-01-28 10:19:1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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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焦作市域孟州市篇

消费维权为民生 市场监管不放松

一一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工作纪实之消费维权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振东

岁月更替,华章日新,时光不负奋斗者。2021年,在孟州市委、孟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四大安全,竭诚服务高质量发展。荣获了“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焦作市2020年冬季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焦作市燃煤治理先进单位”、“孟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孟州市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孟州市助力媒体融合改革先进单位”、 “孟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孟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孟州市的市场监管指标在全省104个县(市)中位列第10名;在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和打击传销综合治理考核中均名列第一。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 “学党史,提升综合素质;学业务,提升履职能力;学礼仪,提升服务水平”为主题的“三学三提升” 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重点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

一、宣传先行

倡导科学消费、诚信经营。

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3·15消费者权益日、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引导企业、商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创建引领

抓好机制建设,示范带动。

为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 “放心消费”创建四大工程。

一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全市10家群众知晓度和社会信誉度较高商户被认定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二是持续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0家,强化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 “五进”向更多领域和农村地区延伸。

三是积极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机制,发展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26家。聚焦线下购物消费堵点难点,鼓励实体店经营者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试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履行退货承诺,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大力发展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26家,进一步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督促指导ODR企业不断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快速解决消费纠纷。全年共快速解决消费纠纷231件。

三、执法保障

高效调解查办,维权为民。

2021年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和群众投诉、举报、咨询3100余件,解决消费争议金额185.0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5万元;举报立案及“诉转案”56件,罚没金额20余万元。集中销毁了涉案货值10万余元的假冒伪劣物品,有力提升了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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