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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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线上线下”开展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2022-02-24 11:47:5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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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阳市“线上线下”开展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姜慧敏 宋磊 记者 朱有刚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如金箔酒、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等,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更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近日,山东省海阳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线上检查,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广告检测平台,严格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严厉查处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
  
  线下检查,重点检查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的行为。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后厨、操作间和库房,查看是否存放、使用含金银箔粉类物质,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健康证、进货票据凭证、进货台账等,看其是否存在进销含金银箔粉行为;查看了大型餐饮单位和大型商超的菜单、展示台、宣传页等,看其是否存在发布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家,食品小作坊25家,食品销售单位76家,餐饮服务单位83家,监测广告126条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食用、售卖金银箔粉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理性的观念,自觉抵制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风尚的广告宣传。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金银不是可食用物质,更不具备保健、治疗功能,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莫让“食金之风”成为误导消费的噱头。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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