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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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警示录 河南孟州一并收

2022-03-23 16:38:2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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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孟州市篇

典型案例警示录 河南孟州一并收

一一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典型案例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振东

2021年,河南省焦作市域的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 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商标、广告等方面加强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76起,保障了孟州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现将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予以公示。

一、发布虚假广告案

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家居用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张贴的张贴有“Haier CCTV国家品牌计划 连续九年获得行业第一”海报,制作并摆放 “2017年十大智能家居品牌第一名”、 “连续九年荣膺中国智能家居十大品牌第一名”奖牌等宣传物品,该店不能提供相关数据支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进行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提示: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河南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转来的检验报告,孟州市某饮料企业生产的饮料产品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该公司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该公司产品不合格主要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造成。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依法予以查处。

提示: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计量器具超过国家规定的极限误差案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某收购站收购粮食所使用的地磅计量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该地磅未经检定。

执法人员随即抽调检定人员对该磅进行了现场检定。经检定,该地磅误差超出国家规定的误差极限,违反了《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之规定,构成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站地磅进行了强制检定,并予以行政处罚。

提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使用未进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属于违法行为。

四、违规发布广告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按摩店展示窗张贴有“纯中药、无副作用”等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进行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提示:发布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五、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发现该市某保健食品商行以免费体检、签到发放积分卡、免费到店接纯净水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店参加讲座。

播放视频并进行讲课,按照课件内容先讲免疫力低的危害,造成心理恐慌,再谈其保健品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商行负责人提供不出以上宣传内容的事实依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责令该商行消除影响,并没收违法所得。

提示: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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