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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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

2022-03-31 18:56:3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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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
  
  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
  
  朱大治
  
  3月3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香坊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香坊区三辅街双益生鲜、司徒街地利生鲜等部分超市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香坊区双益生鲜超市紫茄子进价7.76元/斤、售价9.9元/斤,甘蓝进价2元、售价2.38;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管理有限公司六顺店紫皮茄子进价6.44元/斤、售价7.99元/斤,甘蓝进价1.38元/斤、售价1.79元/斤……在联合检查中,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主要民生蔬菜品种的进货票据,核实销购差价率情况,未发现哄抬价格等行为,从源头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检查过程中,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等,并与经营单位签定了《价格自律承诺书》,其中包括明码标价、不违规涨价、不哄抬物价等关于价格的承诺事项,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和供应价格稳定。
  
  据了解,为保证全市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按照行业类别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医疗服务机构等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以此提高经营者主观诚信经营意识。
  
  《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发布以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98余人次,检查车辆264余台次,检查大型商超、连锁超市、农批市场等经营单位2074家,发放提醒告诫书2275份,双线推送哈疫指《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4万余户,纠正价格行为不规范行为102起,应急处置回应涉价舆情累计19条,立案查处哄抬价格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11起。
  
  “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商超、菜店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构建立体监督体系、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等方式,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全力维护群众、企业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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