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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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2022-07-11 11:54:1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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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本刊记者 曾斌斌

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当前餐饮单位应当履行的疫情防控责任告知如下:

1. 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2. 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

3. 倡导用餐卫生,推荐使用公筷公勺;

4. 做好餐饮具及服务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营业场所环境通风;

5. 强化餐饮服务过程中防控措施,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6.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 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可追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8.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查验“四证”,做到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无海关通关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不得使用销售;

9. 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10. 落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减少感染风险,要求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并打加强针;

1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健康调查和管理,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严禁送餐;

12.送餐人员必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并保持手部清洁。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加大清洁消毒频次;

13.提供堂食的酒吧及娱乐场所、文化场馆等室内场所应遵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暂停营业7天。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

责编: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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