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为市民保“价”护航

2022-09-13 16:26:1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为市民保“价”护航
 
  本刊记者 陈德龙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及疫情防控物资市场价格稳定,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主城区市场监管部门以“稳物价、稳市场、保民生”为主线,重点围绕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秩序价格稳控,通过提醒告诫、政策宣贯、执法检查、工作督导等措施,持续强化价格监管,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分析预警
 
  组建由副县级干部带队、8名同志参加的价格监督专项检查组,带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便民疏导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经营单位,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实施重点检查,对出现价格异动的生活必需品,加强跟踪分析,提高了价格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目前看,市区部分蔬菜价格小幅微涨,油肉蛋奶、水果价格基本平稳。
  完善价格监管工作措施
 
  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与市发改委紧急会商价格监管措施,制定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防疫物资与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明确商品进销差价率,综合研判界定哄抬价格的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同时,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商户发布提醒告诫函,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强化市区联动开展巡查
 
  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和困难,组织市、区执法力量持续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重要防疫用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强化价格联合执法,切实保障辖区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执法人员714人次,检查单位356家,提醒告诫363次,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16起,检查发现个别商户突破底线,趁机哄抬物价,构成价格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专项检查,不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在此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原则,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出现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1号9幢2门1层2号(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