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制度在学习 主体责任落实急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延津县篇
食安制度在学习 主体责任落实急
一一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学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刘娟 李建佳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
2022年10月11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股长李文岭主持,并领学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学习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本刊记者在这里看到,此次会议督促了延津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对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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