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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

2022-12-26 13:25:3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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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本刊记者 朱有刚
  
  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经营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咖啡案
  
  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移送线索,称张某经营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咖啡。经查,张某经营的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咖啡是从微信好友处购进,当事人经营上述咖啡货值为18737.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47.5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峄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峄城区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峄城区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经核实,当事人经销的“营养卫士红烧牛肉面”、“卫龙小面筋”等产品超过保质期,上述产品均未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未索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且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产品和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山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亭区某粮油土产店生产加工不合格花生油案
  
  山亭区某粮油土产店生产加工的花生油在枣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花生油80kg,花生饼100kg,货值0.2160万元,违法所得1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山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0.6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查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豆薏米杏仁粉、葛根木瓜魔芋粉经检验霉菌超标不合格案
  
  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红豆薏米杏仁粉、葛根木瓜魔芋粉经检验霉菌项目不合格。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到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处理。经排查,产品不合格为企业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65048.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庄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商品案
  
  枣庄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定量包装产品原味香瓜子经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检验,净含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实,当事人共生产该批净含量不合格的原味香瓜子85袋,货值金额计467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4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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