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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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六个规范”建设

2018-06-28 11:08:00 来源: 孝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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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晚报讯(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邱佩)记者获悉,从6月底开始,市食药监局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六个规范”建设,从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加工环境、卫生管理、过程控制、生产记录等六个方面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起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我市现有发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20家,主要是生产加工白酒、豆腐、食用油、米面制品、茶叶等。

根据规定,小作坊应当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承诺、食药监部门监督检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以下8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健康体检制度、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

小作坊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区要有效分隔,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小作坊生产加工人员应当洗手、更衣后进行生产加工操作。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当定期清洗消毒。生产加工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窗、防鼠板、防蝇灯等),防止鼠类昆虫等进入。加工废弃物应有专用废弃物桶并明显标识,废弃物应定期清除。

另外,小作坊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采取控制措施。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小作坊应建立人员培训、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7本台账,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

7月上旬,该局将督促小作坊对照“六个规范”标准,逐一自查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7月中旬后,以“六个规范”内容为重点,对全市小作坊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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