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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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

2018-09-25 17:27:00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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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侯小红)9月21日,市食药监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梅江区食药监局开展了对梅州城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情况现场检查,随机抽检类型覆盖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企业。

当天下午,检查小组随机抽查了广东恒润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五洲城分店和梅州市聚成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类型覆盖生产、经营等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保健食品,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此次行动检查情况较良好,现场暂未发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相关违法行为。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我市有食品生产企业80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食品(含保健食品、餐饮)经营企业32529家。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于去年3月,截至今年8月止,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中,我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663家次,责令整改156家;对83家有会议营销行为经营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126宗,涉案货值40.43万元,罚没金额88.52万元,暂停销售2家,吊销证照2家,查处案件全部进行公开。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梅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还从今年8月至11月联合开展梅州市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食品安全公益专项行动,主要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市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曾维新提醒广大市民:保健食品不是药品,生病了仍需到正规医院进行就医治疗,要谨防虚假宣传,增强防范意识,谨慎购买。若发现食品和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非法生产、虚假宣传等问题可拨打电话12345或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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