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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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新闻媒体应该做什么?

2018-09-26 09:20:30 来源: 锦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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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交媒体迅猛发展,在为生活提供便捷的同时,也为网络谣言提供了传播平台,而食品行业首当其冲。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网络谣言的相关管理办法,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媒体坚守社会责任,以严谨、理性的态度来科学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并积极传播食品安全正能量。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除了强调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对食品安全进行协同共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鼓励新闻媒体积极行使引导、宣传、监督的职能,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此外,新闻媒体还需要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和发布。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新闻媒体应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时要求媒体必须保证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真实、公正,严禁为了自身利益故意夸大、误导,造成社会恐慌。

违反相关规定会受到哪些惩罚?

在信息时代,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依法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查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且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奖惩鲜明,一方面规定媒体误报食品安全信息要担责,另一方面增加”贡献褒奖制”等近30项制度,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媒体参与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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