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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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市场监管局通告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 关于检验项目详情

2018-10-11 10:09:00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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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0月10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2期)》。信息显示,近期,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组织抽检9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抽检米面及其制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餐具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及油脂制品21批次、非发酵豆制品36批次、肉制品11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月饼3批次、自制饮品55批次、蔬菜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慈溪市荷桂坊餐厅使用的散装米线条(米粉),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二)慈溪市白沙路周维行餐饮店使用的由碧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配送的集中式消毒餐具,大肠菌群4件样品中检出一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  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餐饮用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是环境的污染、洗消不彻底而导致。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运输、存贮过程中受人员、设备、环境等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可能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一次性大量接触或长期低剂量接触,将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研究发现,人体长期摄入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会影响生长发育,易患多发性神经炎,出现骨髓萎缩等症状,产生慢性毒性。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油及油脂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T 1535-2003《大豆油》、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

煎炸用植物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羰基价。

食用油脂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没食子酸丙酯(PG),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餐具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集中式消毒餐具抽检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大肠菌群。

一次性餐具抽检项目包括透明餐具检测总迁移量(4%乙酸,(70℃,2h))、(95%乙醇,(70℃,2h))、(10%乙醇,(70℃,2h))、高锰酸钾耗氧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2h)。有色快餐盒检测总迁移量(4%乙酸,(70℃,2h))、(95%乙醇,(70℃,2h))、(10%乙醇,(70℃,2h))、高锰酸钾耗氧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2h)、脱色试验(植物油、65%乙醇、浸泡液)。

密胺类餐具抽检项目包括高锰酸钾耗氧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2h);脱色试验(植物油、65%乙醇、浸泡液);甲醛迁移量(以甲醛计)(水,70℃,2h);三聚氰胺(水,70℃,2h)。

三、米面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蒸制类面食制品(馒头、包子等)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钛,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

煎炸类面食制品(油条、煎饼等)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自制糕点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

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四、非发酵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非发酵豆制品(豆浆、豆腐脑)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五、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胭脂红,铬(以Cr计)

六、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熟制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甲基汞,无机砷(以As计)

盐渍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组胺,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甲基汞,无机砷(以As计)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甲基汞,无机砷(以As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吸虫囊蚴,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

七、月饼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月饼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_1},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

八、自制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DB33/ 3005-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等相关标准。

(二)检验项目

自制饮品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合成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新红、赤藓红、亮蓝等视产品色泽而定)。

九、蔬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久效磷,乐果,甲基嘧啶磷,毒死蜱,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水胺硫磷,杀扑磷,乙硫磷,三唑磷,磷胺,杀螟硫磷,敌百虫,百菌清,三唑酮,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灭多威,速灭威,甲萘威,异丙威,仲丁威,涕灭威(涕灭威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之和,以涕灭威表示),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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