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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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推动民办教育机构乱象整治

2018-10-11 10:56:00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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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的创艺文化艺术学校,虽然坐落在鳞次栉比的居民楼中,巨大的招牌却十分醒目。“艺考培训、少儿艺术、学前教育”,印在门头招牌下的这些广告,曾让诸多艺术考生趋之若鹜。几年来,这家培训机构不仅包揽着300多名学生各种艺术培训,也负责他们培训期间的食宿。如今,这家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不得不停办整顿。

招生近四年,竟是“无证”机构

2017年9月21日至23日,银川市西夏区一家艺术考试培训中心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101名学生在此就餐后,先后出现发烧、头疼并伴有腹泻现象,陆续到医院就医,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后,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处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教育局针对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整治民办教育机构乱象。

2017年底,西夏区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虽历经整顿,西夏区仍有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和证件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招生并提供食宿服务,其中创艺文化、CEG高考金钥匙等培训机构的情况最为严重,既没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也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学校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2014年以来一直在招生,每年都有六七十名学生,高考前学生最多。”住在创艺文化艺术学校附近小区的居民说。

“一旦出问题,最大的受害者是学生。”西夏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杨倩茹说,“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也关系到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考虑到已经发生过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彻底解决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隐患,保护社会公益和未成年人权益尤为必要。”

今年2月1日,西夏区检察院正式将该案确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一纸检察建议治理一片,20家培训机构关停整改

2月13日,西夏区检察院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创艺文化艺术学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建议对全市范围内带食宿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整顿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创艺文化艺术学校等培训机构存在的无证办学等情况,西夏区检察院又向银川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对创艺文化艺术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办学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建议对全市范围内民办艺考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无证经营、擅自办学行为带来的隐患。

在落实诉前检察建议中,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出无营业执照培训机构4家,责令限期整改。对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创艺文化艺术学校、CEG高考金钥匙培训学校立案查处,并对CEG高考金钥匙培训学校罚款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50元。同时在全市开展教育培训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银川市教育局则对创艺文化艺术学校下发停止办学整改通知书;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审批的20家无证培训机构,关停2家,对其余18家下发停止办学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招生直至审批通过。

截至目前,银川市全市范围内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均已被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切实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

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这起案件的办理对我们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启发意义。”杨倩茹告诉记者,“通过案件线索溯本求源,从学生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这一事件找到切入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检察建议,形成监督合力,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时,西夏区检察院以点带面,不仅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同时积极推动对全市范围内带食宿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一揽子解决同类问题,效果良好。针对监督问题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该院从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违法监督两个层面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两个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形成监管合力,进行全方位整改,有利于同类问题彻底解决。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充分发挥诉前建议刚性作用,抓实跟踪监督,在诉前程序中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宁夏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落脚点。

截至目前,宁夏检察机关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312份诉前检察建议,已收到回复191件,行政机关已整改182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取得一定成效。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212.52亩、集体生态公益林20亩;挽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总案值4192万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1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35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6家;督促收回欠缴城镇国有土地出让金2464.6万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72.88万元。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真诚、主动、准确的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共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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