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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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警示:谨慎使用中药材自制泡制酒

2019-01-03 10:27:00 来源: 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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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素有自泡药酒的风俗习惯,但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大家应谨慎使用中药材自制泡制酒。不要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泡制酒食用。断肠草(大茶药)、附子、乌头、雪上一支蒿等中药材等具有十分强烈的毒性,应严格辨别区分,千万避免使用其泡制酒。同时,做到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避免食用野生蘑菇中毒。我省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由于食用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请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买卖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不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在饮食或聚餐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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