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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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多单位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执法和宣传

2019-01-11 15:06:19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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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金华市、区农业、水利、商业、公安、市场监督、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了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昨天上午,市和区二段联合的执务人员对金东区东孝町的农药市场、小餐饮店、小超市、小药房等进行了法律检查,要求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转换。同时,在东关农业贸易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的大宣传活动,对市民进行一次性管制通告、伪造食品的识别、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畜禽产品安全性低的知识,发行了肉制品的质量安全宣传手册、无公害蔬菜生产示意图。食品安知等资料2300分。

当天上午,和邻居一起到东关菜市场买菜的高女士说,经过现场的假冒伪劣食品等知识科普,她们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了解。“平时我们很难分辨假冒伪劣产品,年关将至,政府部门开展这样的活动给老百姓带来很大方便和帮助,以后怀疑有假冒伪劣产品就打举报电话,不再购买地摊散装食品,会去有经营许可证的店铺采购,或是让家里的年轻人帮忙买。”

金东区农林局总艺师王艳俏告诉记者,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月中下旬,并印发《金华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其中,整治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整治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时令果蔬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牛肉)、“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情形。

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810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540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218个,检查各类市场338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5309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12个,取缔无证经营主体203个,捣毁制假售窝点3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9个,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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