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台“地沟油”事件康师傅躺者中枪 称要寻求法律救助

2014-09-17 12:00:08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中国食品网讯 台湾的地沟油事件愈演愈烈,不少台湾大牌食品企业陆续被牵连进来,甚至还波及到大陆,这其中还包括大陆最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康师傅。

  中国食品追溯小编了解,康师傅发言人陈功儒称,不排除有人蓄意曲解,有意扩大此事并向康师傅泼脏水,称已启动法律程序要讨个说法。

  康师傅连发3公告

  9月14日,康师傅官网发公告称,此次怀疑使用问题油料的产品为“精炖葱烧排骨汤面”,该产品系由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岛内生产和销售,未进入大陆市场。此公告显然希望将台湾涉事产品和大陆康师傅做明确区隔。

  但9月15日一篇源自某微信公众号的“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绝不再犯誓言落空”文章让康师傅中枪,随后有媒体原文转发这篇文章,同时某政府官微第一时间转载前述自媒体内容令各大网络媒体纷纷转载跟进,康师傅自此陷入巨大舆论漩涡。

  康师傅新闻发言人陈功儒在接受新华食品采访时称,“一个别有心媒体蓄意曲解误读公告,完全不顾事实将康师傅涉及问题油料的影响无限扩大,给我们带来极大名誉损失!”

  “9月14日晚发出的公告主要是为了对康师傅的消费者和股东负责,明确告知他们大陆康师傅的产品是安全的,没有任何品质隐患。同时也是在众说纷纭的情况下增强公众对大陆食品的信心。但没想到会被有心人故意歪曲。这样的闹剧已不是第一次”陈功儒直言不排除有幕后推动的力量在作用。“康师傅是对消费者尽心负责的企业,我们对自己的问题决不隐瞒也敢于担当,但这一切要归于事实,被人一再泼脏水,很无奈,我们只能寻求法律救济。所以第二天下午我们针对大量不实谣言的传播发出了严正声明”

  9月15日晚,康师傅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日个别媒体无视我司产品不涉及台湾油品安全无虞的自愿公告,恶意曲解甚至假借国家部委名义散布不实谣言,严重侵害我司权益的行径,我司郑重声明:对于恶意发布或转载谣言者,我司将搜集证据向主管单位举报,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维护我司形象和品牌名誉!”

  9月16日,康师傅再次向新华食品发来的律师函,称将于16日起对实施侵权行为且不删除的单位和个人保留追诉权。

  涉事产品在台已下架 未进入大陆市场

  9月14日晚的公告还强调,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的所有方便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原料或产成品,且全部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下,不存在安全隐患。

  另据台湾味全9月12日公告,企业已就涉事产品向相关主管部门主动通报,并在流通领域采取预防性下架回收的措施。

  据陈功儒介绍,涉事产品“精炖葱烧排骨汤面”共1645箱,其酱包的猪肉抽出物的供应商为利豪公司,利豪的上游供应商是晨为企业,是晨为的原料用了强冠生产的“精制猪油”。

  此外,当被问及涉事酱料包是否通过网购或代购等方式进入大陆时,陈功儒表示,国台办此前已明确表示,问题油料并未进口流入大陆;问题产品通过其他渠道如代购、网购等渠道进入大陆时,质监部门会在第一时间予以查证扣留的。

  陈功儒表示,味全公司是本着自愿的态度,“担心产品可能受到影响”,因而主动上报情况并对有可能受到影响的产品进行下架回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审查的;另外,“预防性下架”是味全公司认为产品有可能使用了问题油料,并非已有定论。

  据该发言人透露,涉事产品是否存在影响仍在相关部门检验审查中。同时,他提醒广大大陆消费者,不要相信网络上部分言论的失实解读,可以放心地购买大陆生产的康师傅产品。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康师傅 救助 寻求 事件 法律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