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昨日报道,北京房山一处生产“毒豆芽”的黑作坊被警方捣毁。据了解“毒豆芽”又亮又白,比普通豆芽长了近一倍,这都是使用“二亚硝酸钠”进行加工的原因。“二亚硝酸盐”是典型的非法添加剂,属于工业用盐,毒性很强,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制作贩卖有毒食品的恶性事件。
前不久,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研究员陈君石说,现在中国市面上的食品,总体来讲它的安全情况是好的。现在政府不止一个部门的大量检测和监测的数据都表明,我们食品总的合格率都在90%以上。陈君石的话言犹在耳,毒豆芽“重现江湖”。
“毒豆芽”流入市场早已不是一时一地的事情:今年7月,《广州日报》报道说“日均超30吨毒豆芽流入顺德中山”;《济南时报》则报道说,长清警方打掉一个毒豆芽黑窝点,夫妻二人4年卖了20多吨毒豆芽;8月底,《华西都市报》报道说,“德阳黑作坊老板落网,日产毒豆芽2千斤销往成都”……
毒豆芽事件频发,让“怎么辨别毒豆芽”成了主妇的必修课,还让“豆芽机”成了热销的小家电。
或许在市面上,安全、合格的食品已经达到了90% 甚至95%以上,但是食品安全多少分才算及格?如果10%的毒豆芽掺进了90%的好豆芽里面,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吃?换言之,即便煮汤的时候所有食材都安全可靠,但只要掉进了一粒老鼠屎,那么汤锅里其余99%的好东西,恐怕也不得不被倒掉。
当饭菜上桌,我们需要的是吃到嘴里的每一口食物,都是百分之百安全可靠的。所以,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必须覆盖所有领域和所有环节,只要出现1%的纰漏,其余的99%都可能会“前功尽弃”。做到这一点,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全程无缝监控。否则的话,即便我们自己用豆芽机弄出了豆芽,谁又能保证我们炒豆芽的时候用的不是地沟油?
我国《食品安全法》虽然将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不过,违法责任承担却略显不足。“十倍赔付”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亮点,这也是我国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额。
然而,“十倍”赔付金额是消费者实际花费数额的“十倍”,这对于一些标的较小的赔偿案来说,实在不值一提。“毒豆芽”每斤才卖1元钱,消费者一次购买三斤,得到的赔偿也仅有30元钱。这种赔偿额度根本达不到立法时所期待的“惩罚”效果。
这次我们看到了警方的打击力度,9月16日凌晨,执法人员已对生产豆芽的加工窝点进行了联合查处,将现场发现的5吨“毒豆芽”进行了销毁,并对张某等7人刑事拘留。
综上所述,就算我们的食品合格率达到了90%、95%,甚至99%,也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确保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当我们不买豆芽机、不看攻略,闭着眼睛就能吃到安全食品的时候,才能说食品安全的确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原标题:食品安全 100%不能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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