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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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市场 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4-12-23 11:37: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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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9月1日起,为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专项整治的内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二是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四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整治行动从9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为期3个月。通知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行动,开展了农村地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在三个月过去了,这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根据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11月下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带队对安徽、浙江和云南、海南四省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工作督查。督查组对四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总体感觉各地专项整治行动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二是宣传广泛、氛围浓厚;三是督查深入、落实到位;四是协调主动、配合紧密;五是整治有力、效果凸显。同时,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了一些扎实有效的长效性举措,在农村食品监管制度建设上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四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均已基本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反映了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初步成效。
 
浙江
    杭州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成效显现。活动开始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42家次,食品经营户926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3个次,监督抽检食品5280批次。其中儿童食品265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件,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11月19日,杭州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还公布了“黑名单”企业和经营户32家。
    海宁市“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截止11月底,海宁市食药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4家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47个次,监督抽检食品139批次,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105个,吊销营业执照1户,查获问题食品添加剂19公斤,查获过期食品(食用油、调味品)159.7公斤,受理涉及食品安全举报投诉47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9件。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于9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取缔黑窝点4个,取缔无证照经营23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户。已立案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71起,查扣劣质和侵权仿冒食品816.27公斤,移送公安机关4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26件。
    绍兴市上虞区自9月份以来,在农村食品市场共抽检250批次,其中不合格6批次,及时查处了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金华市金东区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四打击四规范”,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78个、食品经营户139户次、食品添加剂经营户5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0个次,监督抽检食品40批,其中儿童食品3批。
    龙游县开展“四打击四规范”,截至目前,共举办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册,培训从业人员270人次。青田县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352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9份,抽检食品43个批次,查处经营户销售劣质食品案件6起。
 
云南
    云南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认真梳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整治一个问题,建议一项制度,不断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燃点低、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海南
    海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执法人员查封半成品月饼3024个、成品月饼11箱;查扣假茅台酒49瓶、蓝带22瓶、XO 3瓶、白兰地19瓶及假酒包装材料一批;取缔2家无证生产月饼小作坊,查扣无证生产的月饼1290盒;三亚市、万宁市各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1宗,共查扣侵权仿冒食品1438公斤。
 
安徽
    安徽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2731家,检查食品经营户97943家,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664个,取缔无照经营户171家,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2家,吊销营业执照4家,检查抽检食品2750组,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8个;查扣侵权仿冒及伪劣食品3530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38起,移送司法机关10起。
 
河北
    石家庄市赞皇县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截至目前,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例,没收违法食品500多公斤,罚款3万余元。衡水市饶阳县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截止11月底,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执法车辆500余台次。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及药品经营使用户发放“食品药品规范经营通知书”2500余份,办理小作坊备案证72户,小摊贩备案证94户,敦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975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86份。已完成整改181家,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8件,收缴问题食品232种、5489公斤,过期药品362盒(瓶),货值金额2.3万元,立案155起,取缔无证照经营2户。
 
吉林
    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9月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专项治理,既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又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辽源市确保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86人次,执法车辆129台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569户,整顿不规范食品经营者125户,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5起。通过“四打击四规范”行动,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全市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收到了明显成效。
 
黑龙江
    台河市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取得一定效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62人次,检查经营户1136户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督促办理健康证132人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73份、变更流通食品许可证56份、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46公斤,取得了预期整治效果。
    逊克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以来,共检查餐饮服务企业65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家,取缔无证经营10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份,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 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龙江县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从9月中旬开始,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98家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6份。桦川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初见成效,截至上月,共检查食品生产业户24家、检查食品经营户449家、小作坊3家、餐饮业户18家、摸清全县底数查扣劣质食品数量93公斤(过期)。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小作坊生产核准证3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的1家,餐饮单位使用过期食品的1家,销售过期食品8家,对3家食品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2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立案,实行了处理。
    泰来县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4家次。对农村餐饮服务企业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正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孙吴县开展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立案8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量化动态等级评定学校食堂3家、餐饮店7家。
 
湖北
    湖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省食药监局、工商局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6561户次、食品经营户43731户次,抽检食品1726批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88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2户,吊销营业执照46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7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2374.7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97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334件。全省17个市州50%以上的乡镇抽检食品共12类250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78批次。全省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577件,移送司法机关18件,查扣和没收问题食品70.76吨。截止目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已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949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62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5户。
    鄂州市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停业整顿小餐饮摊点385户,依法补办食品类证照1800余家,督促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5000余人。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50余件,取缔无照经营户25户,查扣问题食品67公斤,集中销毁过期食品价值3万余元。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29件,及时处置各类群众诉求210件。
 
广东
    广东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组成督导组对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10月20日至11月7日,督查组分别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等10个农村食品市场范围较广泛的地级市进行督导检查。省督查组共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3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户,食品经营户29户,餐饮经营户12户;学校食堂13个,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27户。
    截止目前,广东省“四打击四规范”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4091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291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7471个次;抽检18640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289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73户,取缔无照经营697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3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72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57516公斤,查扣劣质食品64872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68宗(其中大要案34宗),案值3777万元,罚没97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3宗,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茂名市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初显成效,至目前为止,共检查了食品生产单位436户次,食品经营户6509户次。其中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442户、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1821户、批发、集贸市场198个次。全市共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17批次,查扣劣质食品数量4900多公斤;组织开展重点食品抽检、节日市场食品抽检、餐饮食品抽检共105批次,合格率为94.3%,
河源市召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自10月份起,河源市取缔无照经营户6户;查扣假冒劣质食品236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9宗,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刑拘4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04件。同时,河源市将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改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状况。
 
江西
    宜丰县“四打击四规范”成效显著,自9月份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餐饮单位237家,其中含学校食堂62家、学校周边和乡镇餐饮单位165家、旅游景区农家乐10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起;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5家,备案登记16家;督促从业人员体检136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5起。
    总之,全国各地农村经过“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食品市场秩序得到初步整治,问题食品受到一定程度遏制,阶段性成效明显。
 
(本刊记者 张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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