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捍卫食品安全中国吹响“集结号”

2015-02-10 09:54:06 来源: 国际商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作为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农业对于中国的重要性毋庸赘言。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面临成本与价格“双重挤压”、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的农业开出了一剂剂“良方”。

  在这份近1.2万字、涵盖五大板块共计32点的文件里,“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被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域的顶层设计可谓不遗余力。

  不可否认,中国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百姓对此颇有微词。与此同时,中国在捍卫食品安全的征程中亦加快了脚步:

  立法层面,从2014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到当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12月二次审议,《食品安全法》经历了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草案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9条,其中第三条即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制度层面,以往深受诟病的“九龙治水”模式得到了大刀阔斧的改革。2013年3月,国务院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整合,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制度上改变了多年来“九龙治水”的局面。

  技术层面,商务部以肉类蔬菜为“先锋”的可追溯体系建设初具模型并稳步推进。到“十二五”末,中国将建立起完善的追溯制度标准体系,全面提升肉类蔬菜经营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基本建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全国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网络;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生产与流通有效衔接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扩展到其他农产品。

  政府不曾失语,经营者也需“给力”—你卖给我毒馒头,我“回报”给你镉大米,谁又可独善其身?期待在捍卫食品安全的路上,政府与商家的步子都能够迈得再大些、再快些,毕竟,食品安全沦陷,牺牲的不仅是人民的健康,还有华夏民族的千秋万代。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中国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