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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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食品召回管用吗?

2015-04-03 10:23:36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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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食品生产企业对落实食品召回制度有哪些顾虑?消费者又有哪些期待?

  除了承担高昂的召回成本,还担心面临声誉风险

  企业能否主动召回?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先前案例:2011年11月,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中发现,三全食品多款速冻水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多家媒体对此作了跟进报道。三全食品随即发布公告,称已对该批次产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公司运营情况良好,基本面无重大变化。然而,三全集团股票交易停牌一天后,次日开盘,股票下跌了6.76%。

  “总是能看到地沟油、毒牛奶、镉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但说到召回,我只知道汽车召回,很少听说食品召回。”北京某公关公司职员周萍说,食品召回听起来很美,但对于企业来说费时费力,影响形象,怎样才能让食品召回制度落到实处?

  “在食品召回中,企业首先要核算的是成本。”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骏骅认为,虽然不少食品企业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但高昂的成本让食品召回运营难度增加不少。

  “我们每年举行一次食品召回演练活动,仅组织一次演练的花费就达几万元,若再算上食品本身的成本,更是高达数十万元。”马骏骅说,食品召回成本较高,且由公司自行承担,一些中小食品企业为节约成本,宁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也不愿意主动召回。

  马骏骅说,除了食品召回环节,食品自检成本高昂也让不少企业“逃避”召回。一般而言,发现一类食品有问题需要召回的途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食品生产单位自检,一类是消费者投诉举报,还有一类是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其中食品单位自检需要公司有一定的检验仪器和专业人员。“我们每年花在自检上的费用约80万元,一些中小企业不具备自检条件,到第三方机构检测又要花费额外费用,为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对自检能躲就躲,有时即使发现了产品存在问题,也抱有侥幸心理,只要没有监督部门的处罚和消费者的投诉,就不主动召回。”

  “企业启动食品召回还需面临其他风险。”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由于食品召回制度不完善,市场对食品召回容易出现过度“解读”:一旦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要召回,消费者容易陷入过度恐慌,认为这一类食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企业本身也认为食品召回是“负面新闻”,会让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不愿意主动召回。“即便企业启动了食品召回,也不愿对此进行传播宣传,希望影响的范围越小越好,达不到食品召回的风险警示目的。”

  胡颖廉认为,《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让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除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外,还要对食品召回的程序、内容、范围等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让食品召回“去污名化”,帮助企业积极主动地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后及时召回。

  生产企业小而散,监管很难全覆盖

  召回能否快速启动?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把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有召回的具体时限:实施一级召回,应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和三级召回完成时间为20个和30个工作日。

  先前案例:2014年1月,四川省食药监局对342批次的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饮料、糖果、食用植物油、炒货等节日热销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查时发现,有5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该省食药监局已督促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但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经过一级批发、二级批发最终流向多个层次的渠道。商品流通到县城以下地区,召回就会存在很大难度。

  “农贸市场买菜、超市买零食、网购海外牛奶……食品种类越来越多样,购买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了,万一发生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这么多生产企业和销售渠道,食品召回能快速启动吗?”在西安某银行工作的于颖最关心召回时限问题。

  于颖说,对消费者来说,如果有安全隐患的食品成功召回,自然是好事,但如果召回慢了,或者只召回了部分食品,可能对很多人的健康造成威胁。

  “生产企业多而分散,还有大量小作坊没有纳入监管体系,给食品召回带来难题。”胡颖廉认为,食品安全风险过于分散,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难度。“比如一家生产食品原材料的小企业出了问题,原材料流向大量下游食品加工企业,如果要启动食品召回,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一些最基层的食品店,比如地铁口的早餐车、小区里的便利店等,食品召回能延伸到他们吗?”于颖对食品召回疑惑不少。

  马骏骅告诉记者,目前食品流通环节中存在多层经销商和零售商,零售最终端特别是偏远地区开展召回工作难上加难。

  “部分食品保质期较长,分销体系通常有区域代理,一级、二级乃至三级代理,最末级的代理延伸到农村的小卖部。”马骏骅说,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风险要实施召回,如何通知这些偏远农村的商店?“许多经销商在拿货时会有登记,这样可以追根溯源,但代理商多了,下一级代理商的食品出库时往往不再仔细登记,食品召回起来就难多了。”

  那么,食品召回如何能突破时限障碍,快速高效地启动呢?胡颖廉认为,除了继续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外,提高食品召回效率需要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现代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方向是监管信息化,尽快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统,使食品在整个流通环节中‘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既能尽快找到食品安全风险源头,又能快速启动食品召回,提高召回效率。”

  消费者一次购买数量少、金额小,“讨个说法”困难大

  损害赔偿能否兑现?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先前案例:2014年7月20日,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加工过期劣质肉类。上海食药监部门随即对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做全部下架处理。21日,上海福喜声明,将向公众披露调查结果,愿意承担全部责任。28日,美国福喜集团OSI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但未就具体不当行为、牵涉高管层级和赔偿事宜作出解释,而一些消费者的赔偿诉求至今没有下文。

  “去年查福喜肉的时候,我真是天天担心,我家的孙子最爱吃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每个星期都吵着吃一顿。虽然当时没发现小孙子哪里不舒服,但我还是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上海某企业退休职工王淑兰说,那些过期肉不能召回销毁就完事,得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问及食品召回后的退货及赔偿,王淑兰认为存在不少障碍:“食品保质期长短不一,一般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数量较少,金额不多,主动维权困难很大,比如吃了过期肉生了病,怎样才能证明是过期肉导致生病的呢?如果找不到购物小票,还能不能从企业那儿得到赔偿?”

  随着在线餐饮的快速发展,食品退货及赔偿也遭遇了新问题。如今,网络平台已渗透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以通过网络或手机轻松下单,餐饮“触网”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部分入网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很差,食品加工、送餐过程无从监管,还有无证从事餐饮的“黑店”混迹其中,食品召回启动后,消费者能否顺利找到这些互联网背后的食品生产企业?

  “我负责全家每天的饮食,经常去逛超市,有时候看到有些食物不新鲜了,也不知道应该去哪举报、举报了以后有没有用?”王淑兰说,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紧密相关,消费者是最好的监督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方面监督举报一定得有回应,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举报食品问题的奖励,这样肯定有人愿意去举报。”

  王淑兰说,对于食品召回,消费者了解的情况太少。“最好有部门能把近期召回的食品和相关企业统计一下,向社会公布,我们也好对对号,看看自家有没有购买。”

  在国外,问题食品这样召回……(延伸阅读)

  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德国,《食品法》、《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HACCP方案》和《指导性政策》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的四大法律支柱,彼此互相对应、互为补充,组成了成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加拿大针对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分别建立了《食品召回指南》。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于召回食品的确定,各环节承担责任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召回制度有法可依,保证召回高效运行。

  2.明确的召回等级

  加拿大根据被召回产品对人体可能造成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召回、二级召回和三级召回。德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了分为“重、中、轻”3个等级的召回制度,其中“重级”指可能导致难以治疗甚至死亡的危及健康的产品;“中级”主要针对可能对健康产生影响但可以消除的产品:“轻级”是指那些不会威胁健康,但内容与说明书不符的产品。

  3.自觉召回和强制召回相结合

  加拿大将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种。政府鼓励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如果企业不愿或拖延启动召回程序,食品检验署依据法律,要求企业强制召回全部产品。任何企业若不执行食品召回命令,则被视为犯罪,对企业负责人可处以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内的监禁。

  在美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若企业不及时主动召回,会被处以巨额的惩罚性赔偿。一旦某产品被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列入“召回名单”,联邦政府以及各州监管机构会深入超市等销售终端,对架上商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召回产品”仍然在架销售,厂商会被追加罚款。

  4.明确完整的召回程序

  在德国,如果食品出了问题需要召回,通常先由企业在24小时之内向食品召回委员会报告,该委员会经过评估后开始实施召回。

  在澳大利亚,缺陷食品确定召回后,应立即通知分销商停止销售,并尽快从消费者手中追回已售产品。食品召回过程完成时,厂商需要提交总结报告,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完整的产品追溯系统

  澳大利亚要求食品生产商对所生产的产品作以下记录,包括:每批产品从原料到最后产品的完整生产过程;所有原材料和散装产品的使用和处理记录。这些资料在该货物下架之后需要再保留至少一年。

  德国要求企业为每一种食品建立“身份说明”,在全国建立起了完整的食品追踪机制。以鸡蛋为例,每个鸡蛋都有说明“身份”的红色标签编码,完整记录了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以及蛋鸡的饲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找到问题根源,提高食品召回的效率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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