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官方称将整合公布新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标准

2015-05-28 10:07:2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来,中国国内某知名饮用水品牌深陷“质量门”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由其引发的瓶装水标准等问题也受到持续关注。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消息称,目前,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中国包装饮用水按照食品管理,其相关标准,例如《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等标准均规定原料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企业生产经营包装饮用水应当确保原料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产品符合相应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因此,瓶装水产品标准无需再重复规定原料用水安全要求(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指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说。

  官方表示,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矿泉水和瓶装/包装饮用水标准。前者描述了矿泉水的相关概念和种类,必要的处理方式、提出20余项指标要求,并对水源、包装、标签以及检测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后者描述了包装水的类别和相关概念,必要的处理措施和操作要求、标签以及检测方法等,要求相关指标符合饮用水导则要求,未再具体设定指标。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清理,官方欢迎各界登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官方微博,了解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新包 饮用水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