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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水产店检出违禁物 西安5家涉事店铺被罚没整改

2016-01-15 09:37:20 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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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杨明) 农历新年临近,水产品成了市民餐桌上的消费热点,一些不良商家却销售含有违禁物的水产品。日前,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对西安市5家水产品门店5批不合格水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其中2家门店水产品中查出可致癌物孔雀石绿,另外3家则检出禁用药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违规水产店

  被罚26000元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2015年第57号通告中,涉及西安市莲湖区刘邦良等5家门店销售的5批水产品不合格。省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这些门店进行及时查处,部分门店被处以超过销售金额370余倍的经济处罚,可见食药监部门整治处罚力度之大。

  莲湖区刘邦良(地址:方欣食品有限公司炭市街副食品市场分公司1层C区18号门店)销售的桂鱼检出禁止添加的孔雀石绿成分。经调查,2015年当事人购进不合格桂鱼36.7斤,已全部销售。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9.25元,罚款26000元,罚没款合计26069.25元,并责令改正。

  未央区林文英水产批发商行销售的鲶鱼,检出禁止添加的孔雀石绿成分。经调查,2015年未央区林文英水产批发商行从一钓鱼者处购进鲶鱼20斤,全部售完。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3000元。

  新城区林国华(地址:新城区东站路68号盛秦胡家庙海鲜市场4区北排7号)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调查,2015年5月26日林国华从西一路77号知渔海鲜市场一层C06号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购进石斑鱼,全部售完。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3000元。

  新城区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调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18公斤,全部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00元。

  新城区一恒海产品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调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22.5公斤,全部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90元,处罚款9910元整,罚没款合计10000元。

  水产品违禁品

  包含10种类13种化合物

  根据规定,目前禁用的化合物共计67种类,其中,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10种类13种化合物禁用于水生动物,品种包括林丹、毒杀芬、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锥虫胂胺、孔雀石绿及各种汞制剂,这些禁用品中绝大多数对身体有害,有的还有致癌物。

  工作人员表示,孔雀石绿对人体危害极大,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同样,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药物及其代谢物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鱼的体内一旦有了这种物质,是终生代谢不掉的,会残留人体长达2年之久,可能诱发各种疾病,甚至致癌或致畸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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