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安徽省食药监局 公布月饼抽检结果 保健月饼纯属忽悠

2017-09-27 11:13:4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安徽省食药监局
 
  公布月饼抽检结果 保健月饼纯属忽悠
 
  石跃新 本刊记者 柴占阳
 
  “双节"已临近,食药监管忙。9月26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仅有1批次月饼不合格。该局提醒,食药监部门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凡是此类虚假宣传纯属忽悠。
\
  据介绍,两节到来前夕安徽省食药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中秋节令食品(月饼)开展监督抽检。此次抽检覆盖月饼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共抽检157批次产品,其中安徽本省企业生产的产品45批次,省外企业生产的产品112批次,合格156批次,不合格1批次,即合肥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新都会店销售的,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蛋黄月饼,酸价检测值为6.3mg/g,比标准规定值不超过5mg/g高出26%(产品批次为2017-8-16,规格型号为60g/袋)。
 
  据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仲炎介绍说,近期,还会有部分省抽结果陆续公布,请关注该局网站《监督抽检》栏目。
 
  上述不合格产品,其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已依法责令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到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需适量食用;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食药监部门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若在市场上发现月饼等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热线投诉举报。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月饼 安徽省 保健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