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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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 党政同责再加强 食品安全常保障

2017-12-28 11:08:5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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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
 
  梁亭 本刊记者 柴占阳
 
  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曾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河南省三门峡市在辖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做了贡献,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就在2017年12月22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
 
  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安伟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民政府食安委主任范付中等参加会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曹成建,就三门峡市食品安全工作和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起草情况的进行了专题汇报。
 
  本刊记者了解到,会议对三门峡市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措施、有成效、有特色,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原则同意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党政同责,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三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所系。《意见》出台的很及时、很务实、很必要、很具有指导意义。
 
  《意见》提出的18条措施,每一条都有明确的“规定动作”,针对性很强,都是能落地,可操作、可督导、可考核的,是推动全市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有力抓手。
 
  据介绍,会后《意见》将报三门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联合印发。
 
  本刊记者写完这篇稿子后获悉,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食安办发布新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中,对″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提高到重要位置,成为重要的量化标准。三门峡市即将出台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将对进一步加强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持续保障,对该市今后申请、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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