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航空港实验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共监管 保障“舌安"促创建

2018-01-25 10:06:4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食安办
 
  成员单位共监管 保障“舌安"促创建
 
  王品 本刊记者 柴占阳
 
  河南郑州市的东南,距离郑州市主城区约25公里的地方,有一个被称为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这就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ZhengzhouAirportEconomyZone),简称郑州航空港区。
 
  郑州航空港区食安办是该区管委会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港区“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随着2018年春节的临近,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食安办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协调组织港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处、畜牧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市场管理处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1月19日对航空港区辖的张庄菜市场肉类、水产品、食用油、面等食品店进行联合突击检查、督导,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以此促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顺利进行。
 
  本刊记者了解到,张庄农贸市共有食品经营户90余家,是航空港区内最大的农贸市场,经营品种繁多,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有两家肉品店销售过期冷冻食品的违法现象,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两家经销商过期食品进行收缴,并对该商户处以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次检查主要是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和其他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等劣质农产品行为。
 
  港区食安办的同志告诉本刊记者,此次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80余人,车辆8台。通过执法检查,提高了食品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下一步,航空港区将继续严厉打击食品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问题严重的市场,加大监管力度,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切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推进该区食品安全健康发展,净化食品行业市场环境,有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刊记者在这里看到,郑州航空港区食安办在保障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其职能作用,协调组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共同行动,及早排查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守住辖区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的“舌尖上的安全”,并以此取得的成绩来促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值得借鉴和效仿的!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航空港 实验区 郑州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