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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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华龙区食药监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2018-06-08 11:47:3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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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琪 刘艳红 本刊记者 胡加玺
 
  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确保华龙区药品流通秩序规范,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自2018年3月1日起,华龙区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经营秩序监督检查。该局召开了专门的工作动员会,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李海臣为组长,各食药监所全体成员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华龙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17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要求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购进药品渠道及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合法税票并附销售清单或劳务清单;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情况;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药品;连锁门店是否按规定从总部购进药品,是否存在擅自外购现象;查看销售药品的销售凭证是否按规定开具;处方药的销售及管理情况等问题。
 
  在此次检查中华龙区食药监局与企业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从事药品经营行为,有效推动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了药品零售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安全用药意识。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59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20家次,对辖区内的170多家零售药店中发现存在问题警告单位数46家,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品种数5个,查处违法违规单位数7家,罚款0.33万元。检查中发现零售药店经营单位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处方药开架销售;买药赠药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华龙区食药监局决定下步工作主要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从重从严对一些不能按照规定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素质,加大对药品零售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从而提高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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